时间:2025-02-13
****水库灌区工程信息化工程(硬件)标开标会议于2025年2月10日上午09:00(**时间)****交易中心二楼远程开标室(一)-6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水库灌区工程
招标编号:****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评标总得分:89.11分
投标报价:****8100.00元
服务期限:与主体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实施;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三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梁云
职称证:高级工程师
技术职称证书编号:934********02034413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公司
评标总得分:88.89分
投标报价:****7853.00元
服务期限:与主体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实施;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三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安亚杰
职称证:高级工程师
技术职称证书编号:B202********0051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评标总得分:86.07分
投标报价:****7618.00元
服务期限:与主体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实施;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三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于静
职称证:高级工程师
技术职称证书编号:B****090B****140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公示期: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17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水利厅
电 话:0371-****1220
邮 箱:****@163.com
地 址:**省**市纬五路11号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镇**大街40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686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安钢大道东段159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2-****072
邮箱:****@163.com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