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省****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 出让公告
魏自然资规告字〔 202 5 〕 3 号
****政府批准,****委托 **** 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条件
| 地块 编号 |
位 置 |
土地面积 ( ㎡ )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楼面地价(元 /建筑平方米) |
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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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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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 5-03 |
望远街以东、科教路以南 |
2478.57 |
零售商业用地 |
≤ 3.0 |
\ |
\ |
≤ 14 |
40 |
335 |
\ |
335 |
| 202 5-04 |
天安大道与望远街东北角 |
1117.89 |
零售商业用地 |
≤ 3.0 |
\ |
\ |
≤ 14 |
40 |
151 |
\ |
151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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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被 “信用中国”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和口头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 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
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 拍卖 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 5 年 2 月 14 日至 202 5 年 3 月 6 日到 ****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节假日休息)。
五、申请人可于 202 5 年 2 月 14 日至 202 5 年 3 月 6 日 16时前,持保证金缴纳凭证等有关资料到 ****中心 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 5 年 3 月 6 日 11时(以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于202 5 年 3 月 6 日 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 202 5 年 3 月 7 日 10 时整 在 ****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 进行 。标书代写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一 ) 上述地块首次溢价超过起始价 50%时,中止交易,竞买人须在中止交易次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溢价款作为竞买保证金补齐后再进行竞价交易,未补齐溢价款者,视为放弃竞价。以后每次溢价超过上次中止交易价20%时,再次中止交易,按上述程序操作,依此类推。无人补齐溢价款的,不再进行竞价交易,以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 二 )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由****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 三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 拍卖 文件 ,以本次 拍卖 文件为准。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 ****中心(** 魏州东路 48号 )
联 系 人: 李小钰
联系电话: 185****2177
开户单位: **财政局
开 户 行: ****银行**支行
账 号: 040********00099896
行 号: 102****07196
20 25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