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购买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服务 提升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能力的通知 》 ( 内 民 政 发 [20 23 ] 102 号)文件精神, **** 引入专业社会组织、专业社工人才,为 ** 区困境儿童提供关爱服务,提升儿童关爱服务规范化、精准化、专业化水平,营造儿童关爱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打造具有特色的儿童福利保障和关爱服务品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括
202 5 年 ****民政局 购买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 的服务对象主要 以 本 区的困境儿童 、流动儿童、留守儿童 为 主,将困境儿童中的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列入重点服务群体 。 主要围绕日常关爱服务、 精神生活服务、 危机介入服务、假期关爱服务、亲情陪伴服务、心理辅导服务、精准帮扶服务、**链接服务、培训辅导服务、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康复托养服务、 宣传引导服务等 12 个方面,开展专业性的关爱服务。
二、项目总体要求
项目申报 的社工服务机构 必须 符合 下列要求:
1.本项目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2.本项目服务费用为 8 万元人民币以内,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3.社工服务机构必须与服务购买方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露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须对项目相关数据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外传、不得泄密、不得利用项目数据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
三、进行项目申报的机构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
2.已完成登记注册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业务范围或机构名称要体现“ 儿童关爱服务 ”),具备开展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 关爱 保护服务所必需 的人员 (至少三名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 和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购买服务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6.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项目申报
1.参与项目申报的社会组织需提交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一式三份,并报送电子版。(具体项目方案可另附);
2.在报送申报书的同时须提供加盖组织印章的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社会组织年检记录、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本社会组织所获荣誉、评估等级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如无可不报);
3.申报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19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五、项目评审
****民政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所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评审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评审结果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后确定承接社工组织服务机构,并与其签订项目购买服务协议。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良
联系电话: ****996
电子邮箱: ****@126.com
联系地址:**市**区包白公路与崇德大街交叉口东北 480米民政局二楼228室
附件 1:《****民政局购买2025年**区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申报表》
**市****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