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部****公司破产清算案遴选审计、评估机构 公
开比选的公告
关于**西部****公司破产清算案遴选审
计、评估机构
公开比选的公告
(2025)西部茶都破管字第14号
各审计、评估机构:
****法院于2024年11月5日作出(2024)川 0131破申 2号《民事裁定
书》,根据**市****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西部茶都茶业发展有
限公司(****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4年11月8日经****级人民
法院现场摇号,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指定**明炬
律师事****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遴选
一家财务审计机构和一家资产评****公司自成立以来至破产清算案件受
理之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进行审计和评估。****小组根据公开比选
要求对参与比选的专业机构进行资格性审查及评比,遴选出审计、评估机构并报**
****法院备案。
现将本次招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西部****公司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雷凯
注册资本:5675.3万元
成立日期:2012-01-10
营业期限:2012-01-10至 无固定期限
登记机关:****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588359N
注册地址:**市**县**镇飞虎路8号1栋4楼3号
曾用名:******公司
经营范围:水果、蔬菜、园艺作物的种植与销售;土地整理;市政工程施工、农
业技术推广服务;农业观光旅游项目开发;国内商务信息咨询;土木工程施工;房地
产开发经营。
现有2名股东,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1 谭安有 3586.8万元 63.2%
2 ******集团有限公司 2088.5万元 36.8%
二、2024年11月5****公司暂估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
(一)资产、负债、净资产账面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账面资产总额为****2954.33元 , 其 中 流 动 资产合计
****6702.33元,固定资产净值为****042元,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1210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954.33,其中负债合计****515.10元,实收资本为
****3000元,未分配利润-****560.77元。
(以上数据来源于成****事务所作出的一方弘川财审(2015)
3-05号审计报告。)
(二)资产清查情况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履行管理人职责,****公司公司的部分财务资料
以及其他资料。****公司财务账从2014年12月31日后至今,因绝大部分财
务相关资料缺失,股东及主要经营人员也未能提供相应情况说明,管理人只能根据现
有少量资料进行调查、询证,清查如下:
截止2 0 1 4年1 2月3 1日:
1、货币资金账面价值1 4 4 4 5 . 2 9元,其中:现金6 8 8 2 . 7 4元,银行存
款7562.55元。目前经清查盘点无现金;开设有1个账户,因相关财务资料缺失,
管理****公司账户银行流水,截止2018年11月30日,银行账户无余额。
****公司执行裁定书,****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货币财产。
清查后,货币资金余额为0元。
2、其他应收款账面值为****100元,****公司缺失2014年12月31日
以后的财务资料,导致往来款核算不及时、不准确,对债权是否在诉讼时效内无
法确认,故无法准确确认最终有效的应收债权金额。
3、存货的账面价值****0157.04元,其中开发成本****1952.04元,低值易
耗品138205元。因未能取得完整财务资料,无法准确确认最终存货价值。
4、待摊费用18000元,其中房租18000元。因未能取得完整财务资料,无法准
确确认最终价值。
5、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042元,其中运输设备422333元,办公设备
360934元,电子设备****775元。管理人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必要的调查,经清查
如下:
(1)经调查,****公司2013年购买五菱牌小型汽车一辆,管理人目前未
发现实物,管理人也未发现其他运输设备,。
(2)经清查,管理人未发现有办公设备也未接收到实物资产。
(3)经清查,管理人未接收到电子设备的实物资产。
6、无形资产为****1210元,其中软件641700元,土地使用权为****9510
元。土地使用权暂记入无形资产未记入开发成本。因未能取得完整财务资料,无
法准确确认价值。
7、2015年10****公司****中心资产评估价为市场价值1792.0
万元。**县成佳镇**村“****中心”全部资产及其附属设施,包括:该中心
占地8150.4平方米的土地;1700平方米的房屋;室外附属绿化、市政、给排水、灯
光、艺术节点;室内装饰装修和所有设备设施等,以人民币1606.9169万元出售给成
****公司。该笔款项按以下明细支付:
(一)支付给“**市**县****公司”工程
尾款1007.4445万元(大写:壹仟零柒万肆仟肆佰肆拾伍元);
(二)支付给“**市**县****公司”已垫
付的中介服务费79.9557万元(大写:柒拾玖万玖仟伍佰伍拾柒
元),包括:******公司设计费36.75万元、**德润建设工程项目管
****公司监理费35.608万元、**兴天华****公司工程审计服务费
7.5977万元;
(三)支付给“****酒店****公司”家具家电音响
及自来水安装111.2639万元(大写:壹佰壹拾壹万贰仟陆佰叁拾玖元);
(四)支付给“**县城乡建设****公司”400万元偿还借款(大写:肆佰
万元整)。
(五)支付给“****事务所有限公司”西部茶都建设工程审计服务费
8.2528万元(大写:捌万贰仟伍佰贰拾捌元)
综上清查,因财务资料不完整,该资产情****公司截止2014年
12月31日的审计报告以及管理人调查、清理后取得的部分财务资料。
(三)负债情况
****公司从2014年12月31日后至今,因大部分财务资料缺失,股东及主要
经营人员也未能提供相应情况说明,管理人只能根据现有少量资料进行调查、询
证,暂清查如下:
截止2014年12月31日:
1、应付账款-****3644.20元,****公司缺失2014年12月31日以后的
财务资料,导致往来款核算不及时、不准确,无法确认最终应付债权金额,待委托中
介机构进行审计。最终的应付账款金****法院裁定的金额为准。
2、应付工资135766元,****公司缺失2014年12月31日以后的财务资
料,导致往来款核算不及时、不准确,无法确认最终应付工资金额,待委托中介机构
进行审计。最终的应付工资金****法院裁定的金额为准。
3、其他应交款-80.25元,****公司缺失2014年12月31日以后的财务资
料,导致往来款核算不及时、不准确,无法确认最终其它应交款金额,待委托中介机
构进行审计。最终的其他应交款金****法院裁定的金额为准。
4、其他应付款****8933.17元,****公司缺失2014年12月31日以后的
财务资料,导致往来款核算不及时、不准确,无法确认最终其它应付款金额,待委托
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最终的其他应付款金****法院裁定的金额为准。
5、应交税金-****449元,经清查,****总局****税务局债权申报,
应交税金为****366.36元。****公司缺失2014年12月31日以后的财务资料,导
致往来款核算不及时、不准确,无法确认最终应交税金,待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最终的应交税****法院裁定的金额为准。
6、2015年1月19日,****公司向******集团有限公司借款
1200万元。用途:(一)1100万元用于支付民工工资。其中:支付“**市**华兴建
****公司"500万元、支付“**市****公司"200万元、支付“**市
**县****公司”承建的“蒲****接待中心及附属工程”
400万元。(二)100万元支付给**省****公司****公司用于监管支
****公司抵押资产的办证费、抵押登记费、房产维修基金、工资等其他相关费
用。
“西部茶都”公司将5489.87平方米的资产,其中:
商业:3117.22平方米;住宅2372.65平方米,以总价值1647万元(按3000元每平
方米折算)抵押给**县城乡建设****公司作为还款担保。
7、2015年6月8****公司向**县城乡建设****公司借资200
万元,用于解决拖欠**市蒲****公司工程款。该笔款项直接由**县
城乡建设****公司以借资方式支付给**市蒲****公司。
**市蒲****公司将******公司200万元工程款质押给
**县城乡建设****公司。
8、****法院发出的公告,截止2025年1月18日,各债权人向管理人申
报的债权共计19笔,债权金额为****28474.3元。
综 上 清 查 调 整 后 , 截 止 2025 年 1 月 18 日 , 西 部 茶 都 公 司 负 债 总 额 暂 为
****28474.3元,该数****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审计报告以及管
理人调查、清理后取得相关资料及管理人收到的申报债权的金额。
(四)、净资产清查情况
依据2014年12月31日止的审计报告,实收资本为****3000元,未分配利
润-****560.77元。
截止2025年1月18日,****公司缺失2014年12月31日以后的财务资
料,导致往来款核算不及时、不准确,无法确认最终应付债权金额,暂时无法确认其
净资产数额。
二、审计、评估机构需做的工作
(一)审计机构的工作
对****公司,下同)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审查债务人的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清册;
2.全面审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及时调整账目、报表;
3.组织对债务人的财产、财务账册进行盘点、造册;
4.处理债务人的呆账、坏账的核销;
5.处理债务人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报废工作;
6.配合管理人的债权审查工作;
7.协助为债务人处理税收事宜;
8.按管理人要求提交审计报告;
9.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10.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11.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发布审计意见:
①出资人出资情况,是否有资产转移、抽逃出资的行为;
②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及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债务的行
为,若有上述行为,审计机构应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③审计机构应当对债务人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
十二条规定的财务行为和会计业务进行重点审计。审计中如发现上述行为的,应及时
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④主要资产负债项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货币资金情况、应收款项情况、存货情况、
固定资产情况、对外投资情况、无形资产情况、****银行借款情况、应付款项情
况、欠付职工工资情况、欠付税款情况等;
⑤债务人对外投资、第三方代持等情况。
12.管理人要求与财务审计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评估机构的工作
1.组织对债务人的财产、财务账册进行盘点、造册,并根据对债务人现场清点确认的
办公用品及其他的债务人财产,依法完成债务人全部资产的评估工作,向管理人提供
评估报告;
2.****法院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3.****法院的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4.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5.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的其他专业服务。
三、机构资质及团队人员要求
1.申报机构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
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资质证书,经营范围应与本公告中的工作要求相对应,且
应当是已****人民法院****法院从事破产审计、评估业务
名册的机构;
2.申报机构及团队成员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信用记录良好,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等;
3.申报机构及团队成员熟悉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具有相关行业审计、评估
业务经验;
4.申报机构及团队成员与债权人、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
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无其他需要回避的事由;
5.申报机构拟派出参与服务的团队负责人及成员不少于5人,所派出人员从数量和能
力上能够保证工作需要,具备相应资质、资格要求;
6.申报机构在近三年内从事过企业破产案件的评估、审计工作。
7.申报机构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并出具书面保证函,保
证上述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时间,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
四、审计、评估费用及完成时间
1.本项目在整个案件程序中因对审计、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审计、评
估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审计、评估报告的,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2.申报人的报价在整个项目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申报人
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选聘的各种风险,申报人的报价为一次性包干费用(含税
价)。特别说明:申报人的报价最高限价为审计费9万元人民币、评估费8万元人民
币,超过此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在审计、评估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其自行承
担;
3.如审计、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出具的报告存在瑕疵的,管理
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4.因破产案件的特殊性,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审计、评估费用的支付时间,且
无预付款;
5.审计、评估机构选定后,应于2025年4月11日前完成全部审计、评估工作并出具相
应审计、评估报告(一式五份)。
五、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报人应于报名期限届满前向管理人提交申报书(一式三份)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
证件、资料。
申报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参与意向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合同范本;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
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合法有效的审计、评估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的审计师、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5.审计、评估相关业绩证明等(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企业破产审
计、评估工作经验);
6.申报人的工作计划、人员安排、报价方案及是否接受垫付前期费用的说明;
7.申报人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与本项目无利害关系且近三年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及受过行业处罚等不良记录;
②申报材料真实、准确;
③对所涉不公开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上述材料均应加盖申报人的公章。
8.将所有材料编制成册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密封后直接送达或邮寄至管理人的联系
人。
七、其他事项
1.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法院报告,进行本次公开选聘审计、
评估机构工作。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
2.管理人将组织评审组对申报评估机构进行综合评定,得分最高的机构作为本项目中
选机构,得分第二的机构作为本项目备选机构。若申报机构分别不足三家,管理人依
然按照本项目评分细则综合评定确定评估机构;若评估机构仅有一家报名,则直接确
定该报名的申报机构为中选机构。
3.关于最终选**果,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后七个工作日内通知被选定的机构,对于
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被选定的机构根据管理
人的要求签订相关业务合同,拒绝签订的,视为放弃被选定资格,管理人依次从已报
名的机构中另行择优选定;比选结果将在**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予以发布。
4.审计、评估机构的入场时间以管理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5.本公告作为选定机构签订委托合同的附件,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6.本公告的最终****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
八、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6日17时报名截止。
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2.报名地点:**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77号**金融大厦24楼;
联系人:刘律师、 杨律师
联系电话:159****8463、136****9468
监督电话:028—****5072 ****法院,联系人:高法官。
特此公告。
招募单位:****
二0二五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