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王椰与或非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大王椰与或非定制家居生产建设项目规划总平及建筑单体方案调整批前公示

审批
广西-南宁-良庆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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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椰与****公司申请的大王椰与或非定制家居生产建设项目规划总平及建筑单体方案调整批前公示
2025-02-14 08:07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大王椰与****公司申请的大王椰与或非定制家居生产建设项目规划总平及建筑单体方案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市**区英岭路以东、西岭路以南。

二、用地规模及用途

用地面积13071.59平方米(折合19.61亩);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三、土地使用强度

容积率>1.5且≤3.0。

四、调整理由

建设单位为优化生产线及场地竖向设置,拟申请对该项目规划总平及建筑单体方案进行调整。

五、主要调整内容

(一)规划总平方面

结合地形及周边项目高差,将原规划总平布局的1#、2#生产车间及3#停车库调整为一栋三层厂房及两层配套地下停车库,相应调整建筑物外轮廓;结合地形及市政道路标高优化并调整场地竖向、调整停车位及绿地布局、机动车出入口北移。

调整后,容积率由1.96调整为1.51,建筑密度由45.61%调整为46.04%,总建筑面积由34705.02㎡调整为35153.28㎡,总计容建筑面积由25665.62㎡调整为19799.79㎡,绿地率由10.24%调整为11.08%,机动车停车位由130个调整为146个,非机动车停车位由260个调整为198个。

(二)建筑单体方案方面

根据规划总平相应调整建筑楼栋数量、建筑高度、层数、层高以及建筑平面功能等内容,并根据平面功能设置相应调整建筑外立面效果。

综上,调整后规划总平退间距及技术经济指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建筑平面功能布局等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建筑外立面效果符合《****五象新区城市风貌和色彩控制技术导则》的要求,上述相关具体调整详见公示图(公示方案为设计草案,最终以规划审批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六、公示地点

(一)****公告栏(**市锦春路和金洲路交叉口)。

(二)大王椰与或非定制家居生产建设项目施工现场。

(三)****网站(http://zrzyj.****.cn)。

(四)**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市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17日在****网站、今日头条(****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4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映至********分局(联系电话:0771-****312,邮寄地址:**市**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917室,邮编530000)。

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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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0日

附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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