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光明区区委二办(综合楼、配电房、信访办办公楼、杂物房、门卫室2)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土地权属的公示

审批
广东-深圳-光明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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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二办(综合楼、配电房、信访办办公楼、杂物房、门卫室2)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土地权属的公示
信息提供日期:2025-02-09 14:44

******办事处****区委二办(综合楼、配电房、信访办办公楼、杂物房、门卫室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根据《关于加强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10〕66号)的规定,经初审,土地位于******广场路1号,土地面积为5811.1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办事处,权属来源为行政划拨,建筑****区委二办(综合楼、配电房、信访办办公楼、杂物房、门卫室2),现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3月11日(30个自然日)

二、公示方式和地点

本事项除在《**特区报》公示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

1.******局网站

http://pnr.****.cn/

2.****网站

http://pnr.****.cn/gm/

(二)实地

1.****

地址:**市**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办事处

地址:**市**区光翠**6号

3.****区委二办项目现场

地址:****广场路1号

三、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往**市**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302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公众意见”字样(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1日。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审批。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市**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755-****9229

附件:地界范围图

****

2025年2月9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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