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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区委二办(综合楼、配电房、信访办办公楼、杂物房、门卫室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根据《关于加强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10〕66号)的规定,经初审,土地位于******广场路1号,土地面积为5811.1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办事处,权属来源为行政划拨,建筑****区委二办(综合楼、配电房、信访办办公楼、杂物房、门卫室2),现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3月11日(30个自然日)
二、公示方式和地点
本事项除在《**特区报》公示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
1.******局网站
http://pnr.****.cn/
2.****网站
http://pnr.****.cn/gm/
(二)实地
1.****
地址:**市**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办事处
地址:**市**区光翠**6号
3.****区委二办项目现场
地址:****广场路1号
三、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往**市**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302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公众意见”字样(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1日。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审批。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市**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755-****9229
附件:地界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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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