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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环评文件类型 | 审批时间 | 文号 | |
| 2025-1-3 | ****液态包装设备生产厂区建设项目 | **** | **市潮****工业园 | ******公司 | 报告表 | 2025-2-6 | 汕市环建**〔2025〕3号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生态环境厅****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市**区柳园路5号。
邮 编:515100
联系电话:0754-****5872
附件:(汕市环建**〔2025〕3号)关于《****液态包装设备生产厂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