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委托,定于2025年2月21日10时至11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zc-paimai.****.com/;户名:**县农村产权网络竞价平台)对下述标的的三年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特别说明: 1、上述标的出租人暨所有权人:****(占总股份52%)和潘知勋(身份证号码:****2619******0617,占总股份48%)。 2、上述标的本次处置潘知勋全权委托****及其法定代表人,并承担其对应股份一切该承担的责任,与其他方均无涉。 3、上述标的以现状、现功能、现质量进行整体招租,建筑面积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不作确权依据,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务请竞租人标的现场自行查验踏勘清楚,一旦参与即表明竞租人已对上述标的了解清楚并承担可能的一切,与其他方均无涉。 4、上述标的按原设计功能和用途使用,不得从事噪音、污染、危险物品经营等行为(包括不得从事餐饮、娱乐行业);竞得人对于承租的上述标的消防、安全负全责,竞得人如要改变上述标的用途,须提前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更不得利用上述标的进行违法经营,否则一切后果均由竞得人承担。 5、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权(提供上期《租赁合同》或《**县农村产权交易鉴证书》)。 6、竞得人承租后所需一切手续均由其自行申请办理,出租人协助,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与其它方均无涉;如因竞得人原因不能如期办好各种手续造成上述标的不能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其自行承担,与其他方均无涉。 7、竞得人在承租期间享有上述标的所属设施的专用权,竞得人负责上述标的内所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验、年审及相关费用,并保证在租期终止时上述标的设施可使用状态归还出租人。 8、竞得人在承租期内使用上述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包括但不限于税费、管理费、网络费、电话费、治安费、卫生费、水电费等所有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且自负盈亏。 9、竞得人承租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以及可能产生的责任和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与其他方均无涉。 10、竞得人如需在上述标的承租期内新增设备由其自行购买,承租期满由其自行处理完毕,如拒不处理,出租人有权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与其他方均无涉。 11、****政府部门如要求上述标的及场地的安全、环保等设施建设,费用竞得人承担,期满无偿归出租人所有。 12、如政府征用、出租人村集体建设需要使上述标的不能正常使用,出租人有权收回,竞得人无条件服从,其租金从停止使用之日起按剩余日数计算无息一次性退给竞得人,出租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给竞得人。 13、上述标的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土地集体所有,建筑物未取得规划部门许可,未经有关部门审批,建筑物有被拆除或征用的风险;对于现实中的建筑物的临时使用价值,意向竞租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了解法律政策;对上述风险,意向竞租人要自行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及自行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置,与其他方均无涉;可能存在与相邻房屋所有人共用通道、共用墙体等纠纷的风险,对该风险竞得人自行承担,与其他方均无涉;竞租之前,意向****村委会咨询是否能入园及相关使用政策,并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责任,与其他方均无涉;未涉及瑕疵说明,及可能存在的其他隐形风险,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与其他方均无涉。 14、竞得人先付租金(不含税)后使用,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拍卖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首年租金,租期内租金无递增,无免租期;租期内第二年开始租金均在该年租赁权开始生效前1个月内付清,以此类推。 15、竞得人凭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五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二、拍卖方式:网络增价式拍卖。不设保留价,加价幅度:2000元或其整倍数。 三、竞租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咨询、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服务中心(昆阳**鳌路166号);标的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月20日16时止,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现场。 有意竞租者,自然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及公章,即日起至2月20日前(工作时间)先****服务中心进行登记后,方可登陆淘宝资产处置平台在对应的标的页面缴纳保证金报名参与竞拍。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成交者,须先向**拍卖平台支付软件服务费后,原先冻结的竞租保证金冲抵部分首年租金成交款;不成交者,竞租保证金由淘宝网无息退还。 标的现场咨询电话:139****6663 ****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77-****5588、180****2082 ****公司咨询电话:0577-****5585、****6161 ****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温 州 八 方 拍 卖 有 限 公 司 2025年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