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港新材料有限公司烧结机头烟气脱硝 项目

审批
广西-北海-铁山港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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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4********7931228潘料庭
霍瑞东**壮族自治区**市**区
****市**区四号路与七号路交汇处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烧结机头烟气脱硝 项目
2021版本:062-炼钢;铁合金冶炼C3140-C3140-铁合金冶炼
**壮族自治区**市**区 **市**区四号路与七号路交汇处
经度:109.5109 纬度: 21.52373****审批局
2020-06-08
北审批建准〔2020〕201号****
2024-02-059289
9289****
914********7931228**壮族自****研究院
124********50079XH**壮族自****研究院
124********50079XH2024-09-17
2024-09-172024-12-18
2024-12-312025-02-01
https://www.****.com/newsinfo/****411.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在烧结烟气脱硫后新增一套电除尘系统、一套烟气SCR脱硝净化系统,并增加氨水储罐、风机等配套设备,同时依托原有的公用工程、环保工程、辅助工程。在烧结烟气脱硫后新增一套电除尘系统、一套烟气SCR脱硝净化系统,并增加氨水储罐、风机等配套设备,同时依托原有的公用工程、环保工程、辅助工程。
(1)生产工艺变动情况:环评设计的废气排放量为235.87 m3/s(折合849132 m3/h,标况流量),经查阅2016年10月的《****公司二期100万吨/年新材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该项目烧结机头烟气标况流量为****003 m3/h,本次验收实际的烧结机头烟气标况流量为****444 m3/h。环评设计的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分别为218.20t/a、81.16t/a,实测的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分别为523.99t/a、93.57t/a,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属于重大变动。 (2)环境保护设施变动情况:环评设计依托原有的80 m烟囱排放废气,但实际**一根60 m烟囱(建设地点距离原有的80 m烟囱处约10米),排气筒高度降低10%以上,属于重大变动。 (3)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针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设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建设单位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要求,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上对废气排放量及排气筒高度进行备案变更,****环境局的同意,备案变更后项目烟气处理能力调整为不低于****000 m3/h(工况流量)、排气筒高度调整为60米。 备案变更后,生产工艺、环境保护设施的变动情况符合《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的要求。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烧结机头烟气经“高压静电除尘+石灰-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SCR脱销”工艺处理后通过高80m的烟囱排放项目烧结机头烟气经“高压静电除尘+石灰-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SCR脱销”工艺处理后通过高60m的烟囱排放。
烟囱高度的变化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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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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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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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3200 0 0 0 0 /
0 0 2270.225 0 0 0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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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氨水系统储罐废水、氨雾吸收、输送模块的漏液(少量氨水) 废水回用 通过氨区收集导流沟储存于4m3的废水池和2m3的氨水洒落池,然后通过车辆运输转移至水处理系统,年产生量约30t,回用不外排。 满足回用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烧结机头烟气经“高压静电除尘+石灰-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SCR脱销”工艺处理后通过高60m的烟囱排放 《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 烧结机头烟气经“高压静电除尘+石灰-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SCR脱销”工艺处理后通过高60m的烟囱排放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烧结机头废气各监测因子颗粒物、氮氧化物浓度均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附件2排放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声罩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风机、泵类、吹灰器、冷却塔等机械设备的运行。本项目通过将噪声源设备设置在室内,对厂房进行吸声处理,设隔声罩,同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防震、减震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检修废物和废钒钛催化剂 将产生的检修废物和废****公司的危废储存仓库,委托有危****公司进行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订突发环境事****生态环境局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已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订突发环境事****生态环境局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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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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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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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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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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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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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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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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