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处置资产一宗 | 资产转让 | 261300 | 2025-02-27 |
|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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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处置资产一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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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让方全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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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价格 |
261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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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限 |
2025.2.14-2025.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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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要 |
评估值 |
29028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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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机构 |
天昊国际房****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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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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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报告文号 |
天昊资评报字【2024】J第2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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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策及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决议(2024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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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级部门批准情况 |
关于**** 有偿转让资产一宗的批复 中共****学院委员会党委会纪要(2025年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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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备案部门 |
****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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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所在地 |
**省****区双山街道工业二路清照大街68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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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介 |
本项目转让标的为****所属资产一宗。包括一汽大众捷达汽车、**大众桑塔纳汽车等,共计28辆;摩托车3辆;挖掘机、装载机、金杯客车、手扶拖拉机、江铃货车各一辆。 挂牌价格:261300元。 标的物以评估范围内现场勘查为准,按标的现状进行处置,其他事项详见天昊资评报字【2024】J第213号《资产评估报告》。 标的查看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5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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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说明 |
1、意向受让人需交纳履约保证金60000元。 2、公示期间意向受让方需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明确资产转让设备范围。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转让资产披露内容,并确认对该项目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痕,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痕等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受让方须承诺,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产权交易平台指定账户,逾期不签署合同、不支付相关交易费用的行为,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最终受让资格,承担违约责任。 5、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费用,双方各自承担各自费用。 6、受让方须在40日内完成标的物的拆除、迁移工作。请受让方综合考虑资产交易产生的设备设施拆除、迁移、清运回收过程中的安全、车辆、机械、装卸、人员等问题,上述问题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车辆资产所列公里数仅供参考,转让方不承担过户所产生的车辆维修、过户审验及其他各种费用,不承担任何质量问题。受让方自行办理标的车辆的交割、过户等手续,转让方进行配合。标的车辆可能存在未处理的车辆违章、违法等,相关罚款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未办理年检、交通事故、经济纠纷、行政处罚、停车存放等产生的费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查询和负责。 8、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9、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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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事项披露 |
1、受让方在转让方场地的现场施工应严格执行国家及转让方有关安全、环保、消防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接受转让方管理。 2、本次挂牌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普通发票(税率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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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拍卖转让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选择会员:**信融****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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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信息,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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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公司 开 户 银 行:****分行 账 号:451********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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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李先生、葛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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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0531-****8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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