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药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及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 | 公告时间 | 2025年02月14日 13:01 |
| 预算金额 | ¥1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海波、沈鹏飞、冯峻琨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47****9496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嘎兰南路4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691-****12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丽景园东路云波五社新村1栋2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1-****8711/147****9496 | ||
| 附件: | |||
| 附件1 | 专家论证意见(10).pdf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医药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及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医药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及运行维护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东软医药服务管****集团开发,具有高度的技术专属性和复杂性。系统的核心代码、架构以及与医保系****集团设计和实现。为了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和与医保系统的兼容性,保障患者的个人信息和医保结算数据数据安全与保密性,****医院根据自身需求对系统进行个性化改造和升级等服务,建议选取****公司提供符合系统要求的运行维护服务。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六种情形“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是必要的,专家组一致建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完成该项目。
名称:****
地址:**省**市**市青城山镇东软大道1号
2025-02-15至2025-02-22
其他: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嘎兰南路4号
联系电话:0691-****125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西****财政局
联系地址:西双版纳州**市勐泐大道67号
联系电话:0691-****572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区丽景园东路云波五社新村1栋2号
联系电话:0871-****8711/147****9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