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省**县国家储备林建设一期项目工程监理 | ||||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刘先生 0556-****509 | ||||
| 最高限价 | 1.0% | ||||
| 代理机构 |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省**县东北**安丰国**侧兹元大厦 183****6696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2月13日 | 计划工期 | 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无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无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投标工期 | 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 ||
| 地址 | **市**区**大道顺江段77号2栋6楼12号 | ||||
| 投标价(费率) | 0.8% | ||||
| 项目总监 | 何玉萍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农林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 ||
| ****5640 |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总监获奖 | 无 | ||||
| 项目总监业绩 | 无 | ||||
| 专业监理人员 | 王熠瑄、王建春、母小刚、李永富、李富波 | ||||
| 企业获奖 | ****学院****图书馆)工程获2020 - 202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 ||||
| 企业业绩 | 1.**市**县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 2.**省**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二期)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投标工期 | 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 ||
| 地址 | **省**市**区**路100号1号楼1单元14层1401号 | ||||
| 投标价(费率) | 0.8% | ||||
| 项目总监 | 周飞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农林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 ||
| ****0889 |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总监获奖 | 无 | ||||
| 项目总监业绩 | 无 | ||||
| 专业监理人员 | 李嘉萌、马乾凯、刘振彪、杨帆、郑小陶 | ||||
| 企业获奖 | ******公司水电硅材高纯晶硅绿色能源项目(一期5万吨/年高纯晶硅项目)获2022-2023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 ||||
| 企业业绩 | 1. **县生态廊道绿化建设项目 2.**省国****基地)建设项目营造林工程监理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投标工期 | 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 ||
| 地址 | **市**区北大街19号3幢18楼1号 | ||||
| 投标价(费率) | 0.8% | ||||
| 项目总监 | 刘宇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农林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 ||
| ****5616 |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总监获奖 | 无 | ||||
| 项目总监业绩 | 无 | ||||
| 专业监理人员 | 何**、胡加维、苏维峰、蔡清文、王常军 | ||||
| 企业获奖 | **元华路神仙树节点项目获2020-202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 ||||
| 企业业绩 | 1. **县国家储备林项目 2. **市雨**国家储备林项目(一期)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17日17:30 |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 183 2606 6696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县****管理局)公共**交易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556-****919)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