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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25年度**路街道“四年一次” 疗休养项目 | 项目预计时间:4月至11月 预算金额(元):****000元,每批次单价控制价为人民币6000元/人。超出预算金额或任意一项单价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本项目为单价合同,按实际疗休养人数*中标单价为准。 项目路线:拟**部(****、**潮汕、****、****)预计出行人数为260人,包件金额为156万元,及北部(****、****、**、****)预计出行人数为160人,包件金额为96万元共八条疗休养线路。 付款方式:活动结束后按实一次性结算,资金由街道各单位人员福利费中转账支出,预计12月1日支付 其他需求:1.景点:需提供景点的行程并提供接送服务。 2.导游:提供全程导游服务(每辆车配备1名导游人员) 3.应选人应提供详细的疗休养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行程计划、住宿及餐饮标准、飞机航班情况及来回交通工具配置、服务人员情况、保险内容、详细报价清单,完善的应急预案,其他特色服务等内容 项目要求:1、每批次疗休养行程前,由对应中标供应商将线路“出团通知书”及相关服务承诺等分发给每一位出行人员,每批次疗休养结束后,中标供应商将征求每一位疗休养人员的意见,由每位疗休养人员对照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服务状况反馈表。采购人将每年年底根据相应的评价和经费等情况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对弄虚作假、收费混乱、服务质量差和不能履行合同的将终止服务合同,并记入诚信档案。2、中标的服务机构应由本单位实施具体服务工作,一律不准外包(转让、挂靠等),一经查实有如上行为的,立即取消服务合同,在往后的招投标工作中列入黑名单。3、若中标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经查实,将取消本项目服务资格,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大风、大雨、大雪等天气造成飞机延误,晚点等投诉事项不计。4、毛利润率按采购人组织的疗休养国内目的地报,与采购人结算时毛利率只按各自填报为准,毛利率填报后,不随线路更改,出行人数,机票价格变化等因素变化而变化,毛利率最高不得超过8%,否则做废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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