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1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地址:**县附城**美路302号 电话:0930-****29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相关承诺文件 |
| 1 |
****预制年产3000平方米水磨石、2000平方米水泥房项目 |
**县虎关乡吴坪村5社(皮革厂院内) |
**** |
西部(**)****公司 |
该项目为**项目,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虎关乡吴坪村5社(皮革厂院内)4号闲置场地。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0%。****预制年产3000平方米水磨石、2000平方米水泥房项目,购置生产设备,拟建1条预制水磨石生产线、1条预制水泥房生产线。 |
(一)废气 施工期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mg/m3。运营期水磨石不属于砖瓦工业,属于无机人造石。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二)废水 本项目水磨石生产线生产废水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经防渗旱厕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或农田施肥;厂区废水不外排。(三)噪声 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 2011)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2类标准。为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该从声源和传播途径上采取一定的噪声防治措施。(四)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运营期严格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类废物处置措施,落实危险废物储存和转运要求,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可防止因处置不当出现的环境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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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中学建设项目(一期)项目 |
**县附城镇城南村 |
****教育局 |
**世洲****公司 |
该项目为**项目,本项目建设地点**省**州**县附城镇城南村。项目总投资13890.0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9.0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22%。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8666.67m2,**综合楼、教学实验楼、宿舍、食堂等,总建筑面积36119.0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121.02 m2,地下建筑面积998m,并配套建设大门、围墙、国旗台及运动场等相关附属设施。 |
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废气 施工过程中主要的大气污染源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所带来的扬尘和管道施工焊接的焊接烟气。施工期严格落实6个100%要求:“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砂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地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 (二)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产生于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1、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对施工期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2、施工废水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为现场浇注及养护用水、施工机械设备冲洗水、地面冲洗水等,建设单位拟在施工场地设一个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可循环使用,回用于洒水降尘、车辆冲洗水以及混凝土养护水,不外排。3、本项目实验废水需经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设施,环评要求项目方建设一个容积为3m3/d的中和桶,****实验室废水中pH值处理至6~9后排入化粪池,最终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噪声 施工场地的噪声源主要为各类高噪声施工机械,建设单位应从多方面着手,采取相应措施来减轻噪声的影响,严格按照《建设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执行。 (四)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运营期严格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类废物处置措施,落实危险废物储存和转运要求,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可防止因处置不当出现的环境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