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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分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莆秀自然资告字****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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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批准(莆秀土****、2、3、4号),******局**分局(以下简称出让单位)决定公开挂牌出让 4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除外),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提供材料内容: 1.挂牌交易竞买申请书、竞买承诺书;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4.公司委托代理人竞买的,须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5.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原件、复印件; 注:①申请材料的复印件须清晰明了,纸张大小为A4; ②竞买人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并证明与原件相符。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 竞买申请人登录“**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出让单位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 2025年2月15日 8时0分0秒 至 2025年3月14日 15时0分0秒 2.挂牌交易期限: 2025年3月7日 8时0分0秒 至 2025年3月17日 15时0分0秒 3.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5年3月14日 15时0分0秒 标书代写 4.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1.XG挂-2024-05号: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供水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4050万元/公顷,税收强度不低于300万元/公顷;出让规划条件按莆秀自然资规〔2024〕9号文件要求执行。 2.XG挂-2024-06号: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科研用地;出让规划条件按莆秀自然资规〔2024〕8号文件要求执行。竞得人需建设非营利性农业科研项目,****人民政府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后,方可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XG挂-2025-01号: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用地与公共服务用地-高等教育用地;出让规划条件按莆秀自然资规〔2024〕11号文件要求执行。 4.XG挂-2025-02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制鞋业;该地块投资强度不低于4500万元/公顷,自项目投产次年起,产值强度不低于6000万元/公顷,税收强度不低于300万元/公顷;出让规划条件按莆秀自然资规〔2025〕1号文件要求执行。****工业园****中心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后,方可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局**分局 二〇二五 年 二 月 十四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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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表 |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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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宗地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挂牌阶段加价最低幅度(万元) 拍卖阶段加价最低幅度(万元) 其它条件 备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 1 |
XG挂-2024-05号 |
**市高铁站分区单元(350305-01-E/F/G/H)内 |
2428 |
公用设施用地:面积 2428平方米、出让年限 50年; |
FAR≤0.6 |
D≤30% |
G≥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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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
1 |
2 |
按莆秀自然资规〔2024〕9号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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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XG挂-2025-02号 |
****园区07单元内 |
11914 |
工业用地(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和制鞋业:面积 11914平方米、出让年限 50年); |
1.45≤FAR≤3.0 |
40%≤D≤5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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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9 |
2 |
4 |
按莆秀自然资规〔2025〕1号规定执行 |
****工业园****中心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后,方可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 3 |
XG挂-2024-06号 |
**市**区东庄镇石前村内 |
7827 |
科研用地:面积 7827平方米、出让年限 50年; |
FAR≤2 |
D≤40% |
G≥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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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
2 |
4 |
按莆秀自然资规〔2024〕8号规定执行 |
竞得人需按要求建设非营利性农业科研项目;****人民政府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后,方可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 4 |
XG挂-2025-01号 |
****学校建设工程地块内 |
16903 |
教育用地:面积 16903平方米、出让年限 50年; |
0.8≤FAR≤1.2 |
20%≤D≤35% |
G≥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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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5 |
3 |
6 |
按莆秀自然资规〔2024〕11号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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