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场地租赁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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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法院****中心场地租赁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本次****人民法院****中心场地租赁项目,租赁期限一年。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5773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法院****中心已租赁赵世伟提供的房屋做为办公、办案场所为期一年,现办公、办案专线、通讯线路及房屋装修等均已完成。为加强公务用房规范化管理,提升公共**利用水平,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法院****中心场地租赁服务的连续性、一致性,减少因搬迁造成的新办公场地装修和设备安装产生的费用,保障办公、办案工作有序进行。经专家论证,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赵世伟
2.地址:**省****办事处赵庄村后湖74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魏保俊 市纪委监委 高级工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毕红兵 ****中心 中级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张卉 ****中心 中级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5年02月17日08时00分 至 2025年02月21日17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5年02月17日08时00分 至 2025年02月21日17时3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一次性提交,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路西段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方式:0396-****114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财政厅
地址:**省**市**区经三**25号
联系人:****管理处
联系方式:0371-****8406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金盾路8号开发区五小公寓楼东单元6楼西户
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方式:177****8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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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进度跟踪
2025-02-14
候选人公示
驿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场地租赁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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