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健身中心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5-01
招标单位:**** 开标时间:2025年2月13日
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陈杰烽0578-****234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5名投标人(不进行名次排序,不足5名全数入围),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 (设计费率) | 设计进度 | 质量目标 | 项目 经理 |
| 1 | **** | 1.05%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签订生效后45日历天,完成施工图审查 | 合格 | 宋吉晓 |
| 2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0%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签订生效后45日历天,完成施工图审查 | 合格 | 石增礼 |
| 3 | **精典****公司 | 1.00%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签订生效后45日历天,完成施工图审查 | 合格 | 吴晓勇 |
| 4 | 国策众合(**)****公司 | 1.00%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签订生效后45日历天,完成施工图审查 | 合格 | 白建国 |
| 5 | ****公司 | 1.05%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签订生效后45日历天,完成施工图审查 | 合格 | 杨韶馨 |
公示时间:2025年 2 月14 日至2025年 2 月17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办发〔2019〕6号)、《**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投诉联系电话0578-****027
公示单位:****
2025年 2 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