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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2-14
根据《******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8号)、《******保障厅关于延续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经办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4〕81号)等文件规定,现将符合2024年稳岗返还条件的参保企业信息(第七批)予以公示。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反映,逾期或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限:2025年2月14日—2025年2月20日。
举报电话:0535-****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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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