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人 | **** | 采购类型 | 公开招标 |
| 资格审查 | 资格预审 | 项目类型 | 工程类 |
**宫沧池遗址区文化旅游步道提升工程(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 2025年02月17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宫沧池遗址区文化旅游步道提升工程(一期):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 ****,投标报价:****710.19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25.31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浩安****公司,投标报价:****011.51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王** 工程师(园林工程专业)****960;
中标候选****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吴晓 高级工程师(园林工程专业)****0043SZB****52548;
中标候选人(浩安****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宇文龙 高级工程师(园林工程专业)****0039SZB****69235;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 ****)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
求;
中标候选****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浩安****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 ****)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浩安****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相关证明材料;(4) 送达的日期应 当合法有效;(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 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 附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市高新二路******办公室 马超处,电话: 029-****5014。
5.联系方式:****招标五部,联系人:张礼婷、马超,联系电话:029-****9829。
三、其他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采购与招标网》与《招采通平台》公示。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综合管理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邓六路中段3号
联系人:王文龙
电话:029-****4889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新二路2号**证券大厦8层
联系人:张礼婷、马超
电话:029-****9829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