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kv变电站**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采购 | 项目编号:**** | |
|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工程类 | 公示开始时间:2025-02-15 00:00 | |
| 2025-02-19 00:00 | ||
****110kv变电站**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110kv变电站**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采购 | |||||||||||||
| 项目业主 | ****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186****0673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86****0673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834-****077 | |||||||||||
| 开标地点 | **省****市春栖大道37号高枧家园附近(中国电建、中国华西九建1楼至电梯间到9楼1号) | 开标时间 | 2025年2月14日- 09:30:00 | |||||||||||
| 公示期 | 2025年2月15日至2025年2月19日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估算价5535万元(其中设计费125万元,工程费1682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3728万元) | |||||||||||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综合评标得分 | |||||||||||
| 第一名 | ****(牵头单位)-**省****公司、******公司(成员单位) | 设计费下浮比例:4.01% 工程费下浮比例:4.01%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下浮比例:4.01% | 97.64 | |||||||||||
| 第二名 | ******公司(牵头单位)-**智合****公司、****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 | 设计费下浮比例:3.55% 工程费下浮比例:3.55%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下浮比例:3.55% | 87.27 | |||||||||||
| 第三名 | ****公司(牵头单位)-**西北火电****公司(成员单位) | 设计费下浮比例:3.4% 工程费下浮比例:3.4%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下浮比例:3.4% | 80.99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廖园周 | 注册建造师证 | 川251********26949 | |||||||||||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夏旭 | 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 | 川251********20336、****4327 | |||||||||||
| 设计负责人 | 陶迅 |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 | DF****00421 | |||||||||||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 |||||||||||
| ****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单位)-**德瑞****公司(成员单位) | 设计费下浮比例:3.42% 工程费下浮比例:3.42%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下浮比例:3.42% | 设计费下浮比例:3.42% 工程费下浮比例:3.42%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下浮比例:3.42% | 77.14 |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 |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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