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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名称 | **县提孜那甫河加依东防洪工程设计 | |||||
| 建设单位 | **** | |||||
| 中标工程范围 | 对**县提孜那甫河加依东防洪工程**护岸约4km。进行勘察、测量、设计,包含编制该项目可研、初步设计、施工招标、技施阶段设计、项目所涉及的相关专题报告的编制和审查、****设计所涵盖的配套服务(派出驻现场设计代表,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的问题,并协助招标人获得有关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等工作,及各阶段验收等工作)。 | |||||
| 第一名 | 单位名称 | **** | ||||
| 投标报价 | 小写 | 4.25% | ||||
| 大写 | ||||||
| 投标工期(天) | 30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曹骏 | 注册级别 | 正高级工程师 | 注册证书编号 | 黔高****01322/****585 | |
| 项目班子成员 | 技术负责人:廖柯,水工专业负责人:龙祥能,水工专业人员:钱雪晋,地质专业负责人:谢红建,地质专业人员:俞兆辉,测绘专业设计负责人:汪建林,水文专业负责人:杨周,造价专业负责人:王梦琦,施工专业负责人:吴开龙,环评专业负责人:李晓波,水保专业负责人:吴平,计算机专业负责人:邓建忠,建筑专业负责人:郑远莹,安全监测专业负责人:徐娇艳,劳动安全工业卫生专业负责人:谭妮娟,节能专业负责人:张慧媛,经济评价专业负责人:李丹丹,档案专业负责人:聂丹萍。 | |||||
| 业绩公示 | 1.****水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2.贵****水库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3.****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4.贵****水库工程勘察设计5.****水库工程6.****水库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7.**省**县****社区段防洪治理工程8.**省**市**区孝泉镇**街道射水河防洪治理工程9.**省**县**河新场镇**村防洪治理工程10.**市**区夏云镇节溪河防洪工程11.**市**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勘测设计12.**区张母桥河防洪治理工程(宜楼至烤炉寨段)勘察设计项目 | |||||
| 备注 | ||||||
| 第二名 | 单位名称 | 甘****设计研究院****公司 | ||||
| 投标报价 | 小写 | 4.14% | ||||
| 大写 | ||||||
| 投标工期(天) | 30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杨宁 | 注册级别 | 正高级工程师 | 注册证书编号 | 201********0000014 | |
| 项目班子成员 | 规划专业负责人:马**,水工结构专业负责人:刘灿,地质专业负责人:余侃柱,测绘专业负责人:李海燕,水文专业负责人:强盼盼,水机专业负责人:白万军,电气专业负责人:王景香,金属结构专业负责人:马文俊,施工专业负责人:王奇亮,水土保持专业负责人:刘录祥,环评专业负责人:马洁,征地移民专业负责人:靳占虎,造价专业负责人:成慧卿,经济评价专业负责人:周祁。 | |||||
| 业绩公示 | 1.1.阿克塞县生态保护及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初步设计阶段至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2.****水库工程全阶段勘察设计3.渭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二期)4.黄河**段河道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可研阶段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专题)5.**县大**河流域水生态修复治理工程6.黄河一级支流大**流域**县槐树关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7.**县永****水库工程勘察设计8.****水库工程 EPC总承包 | |||||
| 备注 | ||||||
| 第三名 | 单位名称 | ****设计研究院****公司 | ||||
| 投标报价 | 小写 | 4.37% | ||||
| 大写 | ||||||
| 投标工期(天) | 30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马洪玉 | 注册级别 | 正高级工程师 | 注册证书编号 | 202********010****1112 | |
| 项目班子成员 | 水工专业负责人余华英、张军,规划专业负责人:杨学亮,勘察专业负责人:王琛涛,金结专业负责人:仇赤坤,施工专业负责人:张岩,移民专业负责人:李 筱,水文专业负责人:赵宏涛,测绘专业负责人:白国荣,造价专业负责人:杨小宁,环评专业负责人:孙晓丽,水保专业负责人:曾瑜,电气专业负责人:陈玉东。 | |||||
| 业绩公示 | 1.**河昆仑水利枢纽工程勘察(测)设计2.浦县阿其克河及诸小河流防洪工程3.****庞纳子水利枢纽工程 | |||||
| 备注 | ||||||
|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2-14 | 公示结束时间: 2025-02-16 | |||||
| 建设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 ||||||
| 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监督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相关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