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承担了“********县三号玉石(子料)矿”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县三号玉石(子料)矿
建设性质:**工程
建设地点:**位于**县城313°方向直线距离10千米处,行政区划属**维吾尔自治区**县管辖。中心地理坐标(CGCS2000坐标系):东经80°04′08″;北纬37°09′22″。
建设规模及内容:**面积0.0302平方千米,拟设开采标高:1342米—1293米,设计采用露天开采,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设计年生产**量31.25万m3,服务年限1a;矿山主要组成为采矿场、矿山道路和废石场,****广场、矿部生活区和四号**共用,****公司)。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地****工业园****社区**大道2号1号楼5-25号
联系人:白雅雪
联系电话:138****763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研究院****公司
联系地址:**市**路177号
联系人:颜进
联系电话:189****7709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维吾****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cn/blog/article/6257。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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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