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综合宣传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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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讲述**医保好声音,加强对医保改革成果、医保**政策和基金监管工作的宣传,提升医保宣传工作质效,****拟采购综合宣传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2025年度综合宣传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提供微信公众号运维服务:根****医保局的工作成果和医保政策宣传;更新、****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栏目内容,满足医保工作、民生服务等需求。

2.制作医保宣传视频:拟制作医保宣传视频3部,视频总时长不低于4分钟,包括视频策划、脚本制作、拍摄、剪辑、制作、画面渲染、动画设计、配音配乐、字幕制作及成品的提供和售后等服务。

3.其他服务要求:具有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保障团队,微信公众号运维服务需派遣专****医保局,完成微信公众号信息制作与发布,对重大活动及时进行报道。

五、采购预算:人民币27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成立并存续的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有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

7、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

10、参加采购的各供应商之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各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共同参加本次竞价活动。

七、供应商须知

(一)拟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需于2025年2月21日17:00之前按本公告要求将报价文件原件等提交至****,逾期不再接收。

地址:**市**区曙光西里甲一号第三置业D座5层

联系人: 李鑫婉

联系电话:****0533

(二)供应商报价文件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若正副本间存在冲突,以正本为准),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三)供应商报价文件应包含: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许可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所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供应商经营情况介绍;

6、服务能力或信誉证明等材料(税收缴纳证明、****商社保缴纳证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宣传视频制作项目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成功案例;

8、满足本次采购需要的服务方案;

9、服务报价明细单。报价不得超过本公告第五条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否则,报价文件按无效处理;

10、项目人员配备(项目负责人和人员的职称、职务和工作业绩等);

11、其他材料(如服务承诺等)。

提供的上述各项材料,供应商均应加盖公章。

报价文件一经提交,不予退还。

八、比选方式

对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按照价格优先原则,以同等条件下报价最低(非同等条件下报价合理)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成交结果确定之日起3日内进行公示后,成交供应商按我局成交通知书要求至我局签订服务合同。对于未成交的单位,我局不再另行通知。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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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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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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