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径路隐患消除整治项目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电务段电缆径路隐患消除整治项目,已由《集团公司财务部关于下达2024年调整预算及2025年第一批项目预算的通知》(财预电〔2024〕5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委托****进行招标,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工程地点:一标段:**南车间管内沿线;二标段:**南站内;三标段:**南车间管内沿线部分及**南站内部分。
2.3工程规模:一标段:**南车间管内沿线电缆隐患消除整治5.5公里;
二标段:**南站内电缆隐患消除整治5.5公里;
三标段:**南车间管内沿线及**南站内电缆隐患消除整治5.16公里。
2.4建设工期:90日历天。
2.2标段划分
结合本工程特点,为合理安排、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兑现,****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本次招标设三个施工标段。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中标后必须开具国家规定适用税率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
3.投标人须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日****银行资信证明。标书代写
4.存在以下行为的投标人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
4.1 ****商行****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3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在(投标截至日前****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
4.4 投标人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
4.5 投标人因存在不****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以“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供应商处理通报查询结果为准);
4.6 ****铁路局、国铁集团产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不合格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投标报价为人民币不含税报价。
6.投标人有近两年内参加过铁路通信或信号相关施工经历,并提供有效依据。
7.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及本地化技术服务,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14日18时至2025年2月19日18时,在****@163.com邮箱发送报名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加盖了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报名(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并在****(**省**市**区民主东路383金轮大厦四楼444室)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不收取个人账号汇款,缴费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投标人在邮箱递交投标报名资料时同时提供标书费缴费凭证!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916********37738X9
开户行:中国银行**市铁路支行
银行账户:104****3241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3月4日8时30分至2025年3月4日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4日9时00分,地点:**省**市**区**路72****宾馆13楼。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cg.****.cn/)网站发布。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省**市迎宾西路2185号。
联系人:0937—****306 。
联系电话:王家堂。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民主东路383号金轮大厦。
邮编:730000。
联系人:魏工。
电话:0931-****927。
电子邮件:****@163.com。
****监督电话:0931-****679。
****异议受理:徐工 电话:0931-****760
邮箱:****@163.com
8.异议受理方式
8.1****异议受理:
徐工 电话:0931-****760 邮箱:****@163.com
8.2****异议受理须知:
8.2.1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七)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2.2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异议提出人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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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