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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物
| 序号 | 物料描述(名称及型号规格) |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含技术附件) | 品牌或制造商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1 | DCS远程IO站及卡件(详见附表清单) | 套 | 1 | 2025年4月15日交货 | 金新铜业 | 使用单位联系人:陈瑞菊 联系方式:***** 登录查看更多 |
二、采购部门及联系人信息
采购部门:****物资供销部
联系人:吴启萍
联系电话:*****
三、采购公示原因
预估金额达10万元的单一渠道采购,采购前申请公示。
四、拟供应单位
五、选定拟供应单位原因
上述物资为金新铜业DCS远程IO站及卡件增补,原采购项目经公开招标后确定****为供应单位,增补项必须保证与原采购项目一致性及服务配套要求,申请继续从原供应单位处采购。
六、公示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自然日
七、异议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异议人成立时间须距公示截止日不少于1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 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铜冶炼企业DCS业绩合同至少一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八、异议人质疑需提交的附件
营业执照,授权证书,拟供产品认证。 业绩合同证明(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九、声明
1、如有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限内在线上提出异议,不接受线下质疑。异议人需满足资格要求,且需按要求提供质疑附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无效质疑。
2、对于有效质疑,采购人组织使用单位进行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将结论在线上反馈提出异议的供应商。
3、异议人须得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异议内容应明确完整并附相关证明资料,不得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对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按照《****公司****管理处罚细则》的相关规定,记入“失信供应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