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遴选审计机构的公告
****破产清算案件
关于公开遴选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年11月12日,****人民法院作出(2024)闽08破申
1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以下
简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令福****人民法院
审理此案,福****人民法院于2025年1月9日作出(2025)闽
0802破2号《决定书》指定******公司****公司为**省
格兰尼****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格兰尼
公司破产清算事务。
现****公司破产清算工作需要,****公司的资产
和负债情况,就债权核定、资产处置、清算方案制订提供依据,公平保护债
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
产法》之规定,经报告福****人民法院确认,本着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选聘审计机构,****公司资产、账目等进行审计工
作,协助****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曾用名:**省格兰尼生
****公司、**市格****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1072XJ
企业类型:****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
注册资本:9613.7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翁庆水
注册地址:**省**市**区北外环路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食品添加剂销售;饲
料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基材料
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
食品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不得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外商投
资的领域开展经营活动)。
对外股权投资:中地油新****公司(51%)。
主要资产:格兰公司位于**市**区北外环路1号的土地使用权、工
业厂房、办公楼、宿舍楼等建筑物、机器设备、存货、原材料等;格兰尼公
司位于龙****钢构厂房6#幢厂房的5个物料储罐等。
二、审计机构工作内容、期限及要求
1、****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情况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或
者根据管理人需要而出具专项意见、解释、说明。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
于:
(1****公司股东的出资及实缴情况,是否存在抽逃出资和资
产转移问题;
(2****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固定资产、对外股权投资、无形
资产、所有者权益等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3****公司与关联企业财产独立性,是否存在财产混同问
题;
(4****公司的负债情况,对债权申报材料、职工债权情况、
社医保缴纳情况进行实质核查并出具出具债权核查情况表,协助管理人完成
债权审查工作;
(5****公司资产情况,并对相关合同、财务凭证、账本账
册、权属文件等材料分类整理,配合、协助管理人清查;
(6****公司税务、医社保缴纳等情况,核查是否存在未报
税、欠税、欠缴等问题;
(7****公司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
法规规定的违法或违规相关情形。协助调查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国企业
破产法》第31、32、33条规定的行为,并发表明确的意见;
(8****公司及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
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非正常收入、侵占公司资产、私分资金或套取现金等违
法违规情形;
(9)专项审计应收(含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等必要的科
目)和应付(含应付款项、预收款项及其他应付等必要的科目)情况,出具
专项财务核查意见,协助、支持管理人资产清收及债权审查工作;
(10)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协助管理人进行清算转重整程序可行性
分析论证。
(11)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重大问题发表审计意见。必要时,在审
计报告中作出披露。
2、工作期限:自管理人委****公司破产程序终结之日
止。中选审计机构应当在接受管理人委托之后30日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
相关审计报告。
3、****公司破产程序终结之前,根据管理人的工作需要,就破产
程序中的有关事项向管理人提供服务或者支持。必要时,按照管理人的要
求,出席债权人会议。
4、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三、参选条件
1、资质要求。在**省内依法设立存续的审计机构,具备国家行业主
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相应的审计资质,并入选**省人民
法院司法辅助对外委托审计类专业机构名单。
2、独立性要求。(1)参选机构及拟派人员与本案债权人、债务人以及
其他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2****公司提供过资产评估、验
资、审计、财务顾问或债务重组等相关服务的中介机构,不得参与此次遴选
招募。
3、专业能力要求。拟委派团队成员总人数不得低于3人,且必须包含2
名持有效执业会计师证书的人员;(2)审计机构拥有5名以上的注册会计
师;(3)拟委派团队成员3年内从事过至少2件破产案件或者强制清算案件
的审计工作。
4、其他要求。(1)应按要求组建专门的审计团队,且具备法定资质。
(2)参选机构及拟派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部门或者行业自律部门
的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3)不存在其他影响本中介机构履行职责的情
形。
四、参选材料
参选机构提交的参选材料文件格式自拟,但至少应包括以下材料:
1、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本机构知晓参选要求并
自愿参选的函。
2、服务方案报价。详细报价及费用计算依据。
3、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审
计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负责审计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审计团队名册、已编入
****法院本年度对外委托审计类专业机构名单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
以及其他证明文件等。
3、专业能力证明。团队成员从事过的案例材料(至少2-3个);团队成
员有效执业资格证书及专业背景说明。
4、机构简介及以往工作业绩。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团队成员
及其负责人工作经验、本机构参与大型企业破产重整或者清算工作经验等。
5、承诺书或者声明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所提交的材料真实、
准确;(2)对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3)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符合审计工作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4)
如提交材料存在虚假情形,则自愿接受包括解聘、降低工作报酬、赔偿损失
等法律后果;(5)与债权人、债务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无利害关系;(6)
近三年无行政处罚或执业违规记录;(7)服从管理人的工作指令。
以上报名材料提交一式叁份,并加盖机构公章、骑缝章。
五、参选方式
1、参选机构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管理人递交参选材料。
(管理人工作时间:工作日9:30-11:30,14:00-17:00)。
2、管理人联系地址:**省**市**区望龙二路1号IFC**国际金
融中心9层903室。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157****1037;联系人:田
先生,联系电话153****0950。
2、评审及公示。(1)管理人将综合考虑机构情况、团队规模、信誉、
参与破产清算及重整项目的经验、专业能力、服务方案、竞选报价等因素,
进行书面评审。(2)管理人在评审过程中,必要时可以要求参选机构现场
答辩。(3)经管理人评审,遴选出1家中选机构和1家备选机构,并报请龙
****法院确定。(4****法院确定后,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
后签订委托协议。中选机构接受委托后,必须独立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不得转委托。(5)备选机构将在中选机构无法胜任工作时直接替补。
六、其他事项
1、费用与责任。(1)本次审计费用全部包含在费用报价之内(包括但
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邮寄费等,且为含税报价),纳入破产费用,按
《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由管理人于破产财产分配时支付。(2)
审计机构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特别说明。(1)本公告仅为要约邀请,不构成要约。(2)若参选
机构提交的参选材料未完全包含本公告所要求的内容,且在报名截止日之前
未予补充更正的,则视为参选无效。(3)对于未入选机构,管理人不再另
行通知和解释原因,且报名材料不予退还。(4)如报名期限届满后,无人
报名参选,则管理人将采取线下邀请招标、协商方式确定本项目的审计机
构。(5)如遇特殊情况,管理人有权继续、中止或者终止本次遴选。(6)
管理人享有对本次遴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二月
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