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乡充电桩一体化建设等7个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编制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2-15
**县城乡充电桩一体化建设等7个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编制项目合同公告
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人(全称):****(甲方)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采购项目名称:**县城乡充电桩一体化建设等7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 YLXZFCG-2024-018
(3)项目内容:**县城乡充电桩一体化建设等7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1)合同金额小写:59.07 万元
大写:伍拾玖万零柒佰元整
|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价(万元) | 合计(万元) | 备注 |
| 整包 | **县城乡充电桩一体化建设等7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一项 | 59.07 | 59.07 | 详见合同书 |
(2)具体标的: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价款
起始日期: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成7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服务持续至所 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评审。
地点: ****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R ****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磋商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本合同自2025年1月17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 3份,供应商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5 年1月 17 日
合同订立地点:****
9. 合同主体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张清敏 法定代表人: 董月琴
委托代理人: 胡琼 委托代理人:豆一笑
电 话: 158****8783 电 话: 133****6505
开 户 银 行: 中国银行**上地硅谷亮城支行
帐 号: 341****53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