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动态】新疆、辽宁、安徽等发布招标动态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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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动态概要
2025/02/14

**:公示2025年2月**耗材挂网信息审核结果

**:执行耗材产品调价结果

**:开展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及外周血管支架类耗材和**联盟超声刀头及预充式导管冲洗器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信息维护

**:核验通过的产品价格申报的友情提醒

**:开展乳房旋切针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认

**:开展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及外周血管支架类耗材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三方协议签订工作

**:部分医用耗材及企业信息变更公示(2025年第三批)

**:调整部分医用耗材挂网价格和采购资格

**:公布2025年1月申报挂网医用耗材产品

国家:开展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及外周血管支架类耗材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三方协议签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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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保办发〔2024〕1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和医用耗材分类挂网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国家医保信息平台“**联审通办”模块2025年2月11日前及省端常态化申报医用耗材情况,目前已完成企业申报主体信息及产品价格信息的核对工作。

现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其中联审通办端及省端申报审核通过的产品于即日起执行,后期若被质疑经查实后按相关规定处理。其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18日。

二、公示内容

1、2025年2月**维吾尔自治区招采子系统申报医用耗材阳光挂网信息审核结果(附件1)

2、2025年2月11日前国家联审通办系统申报医用耗材阳光挂网信息审核结果(附件2)

3、2025年2月11日前国家联审通办系统申报医用耗材(兵团)阳光挂网信息审核结果(附件3)

三、公示信息查看方式

(一)省端申报的相关企业可登录“**维吾尔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在“阳光挂网管理”—“阳光挂网公示”中查看公示信息。国家联审通办端申报的相关企业如存在需要澄清的,请于下月在省端申报提交。

(二)公示内容包括产品基础信息、报价信息和审核不通过原因等。

四、质疑与澄清受理要求

(一)对审核不通过原因属企业资质及提交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请企业按要求补充资料并重新提交,参与下月挂网申报,因审核时限要求,本月不受理此类澄清资料。

请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认真核对相关产品信息。公示期,对企业申报时提交材料符合要求,对审核有异议需进行澄清的,请提交澄清资料加盖公章在公示期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中“阳光挂网管理”—“阳光挂网澄清”模块上传相关资料,澄清资料中应包含相关企业及产品基本信息,如医用耗材编码、注册证号、规格型号、澄清理由等,附件为本轮申报时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可增补其他佐证资料(除澄清最低价格资料外)。经核实,企业在申报时所提交材料确符合要求的,统一予以挂网。

(二)公示期间,如对非本企业产品信息有异议的提交质疑资料(具体操作详见阳光挂网质疑与澄清管理操作手册)。因本企业产品被质疑提出澄清的须在收到质疑的3天内通过系统内“阳光挂网澄清”上传相关资料,未按规定时间在系统内提交澄清材料的企业,视为认同被质疑内容;质疑自公示之日起通过系统内的“阳光挂网管理”—“阳光挂网质疑”上传相关资料,质疑系长期行为,公示期满后仍可在系统内的“阳光挂网管理”—“阳光挂网长期质疑”中提出质疑。

请有关企业在公示期内认真核实相关信息,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合理依据,严禁进行恶意澄清、质疑或重复提交,如经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991-****195。

附件:1.2025年2月**维吾尔自治区招采子系统申报医用耗材阳光挂网信息审核结果表

2.2025年2月11日前国家联审通办系统申报医用耗材阳光挂网信息审核结果表

3.2025年2月11日前国家联审通办系统申报医用耗材(兵团)阳光挂网信息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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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各相关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中心收到的耗材产品在**省主动降价的申请和价格联动确认结果,****医保局《关于改革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辽医保规〔2024〕1号)要求,同意上述产品挂网采购价格进行调整(详见附件),全省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于2月19日起执行新的挂网采购价格。降价产品设置采购过渡期,时间为1周。

附件:耗材价格调整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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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有序推进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及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和**联盟超声刀头及预充式导管冲洗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在**省落地执行,现就相关中选产品信息维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及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和**联盟超声刀头及预充式导管冲洗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以下统称为“中选产品”)。

二、信息维护

请相关中选企业认真核对本企业中选产品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是否挂网、挂网产品信息与中选产品结果信息是否完全一致(如申报企业、注册证编号、规格、型号、编码等信息是否一致)。

1.对尚未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省药采平台)挂网的相关中选产品,中选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药采平台申报系统“耗材招标管理-资质库管理-我的耗材资质库”模块选择相应注册证提交后,完成产品捏合;如申报企业不一致,请中选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申报系统“耗材招标管理-信息变更-产品代理企业信息变更”办理变更。具体操作流程和操作说明详见《关于优化平台服务功能、提升经办服务质效的通知》(药采〔2023〕137号)。

增补挂网维护及捏合、产品代理企业变更操作时间截止2025年2月18日。

2.各中选企业应按照注册证载明的信息认真核对产品信息,若发现中选产品注册证编号、规格或型号与注册证信息不一致的,请及时前往中选项目牵头省份联采办或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及时更新对应的信息,确保与注册证相关信息完全一致。

三、相关要求

请各中选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本次中选产品信息维护工作。因企业原因导致相关中选产品未能在我省****医疗机构采购的,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开展评级,由此产生的影响由相关企业承担。

技术支持电话:0551-****7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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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2025年1月申报的器械产品已全部核验完毕,核验通过的产品需按照《关于启动医用耗材新规则挂网价格申报工作的通知》进行价格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6日)。核验未通过的产品,需将之前申报数据作废后,按照《****交易所关于医用耗材新规则产品申报功能上线的通知》进行提交产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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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乳房旋切针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医疗机构开展乳房旋切针协议采购量确认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疗机构范围

已报****医疗机构。

二、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规则

第一步:竞价单元内按中选排名顺序,****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如遇非整数,则向上取整至个位),详见下表。

协议采购量梯度部分分配比例

附件

各竞价单元通过“拟中选规则二和三”中选的企业,其协议****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比例为40%。

第二步:医疗机构报量但未中选产品采购需求量的80%(如遇非整数,则向上取整至个位)以及中选产品的待分配量(如遇非整数,则向下取整至个位)共同组成剩余量。

剩余量分配:(1)由医疗机构在所有首轮报价拟中选的企业中自主选择分配;(2)各竞价单元通过“拟中选规则二和三”中选的企业均不参与剩余量的分配。

医疗机构需求量未超过25个的,可不按上述方式分量,即医院需求量的80%(如遇非整数,则向上取整至个位数)作为协议采购量,由医疗机构在所有中选企业中自主选择。

三、确定流程

(一)确认方式

本次工作依托**省牵头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sjlm.****.cn/tps- local/login)开展。医疗机构登录系统的账号和密码,与报量系统一致。如忘记账号和密码,可拨打技术服务电话,提供本机构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重置账号密码。

****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确认

****医疗机构登录系统进入“协议采购量管理”栏目,对本单位相关类别医用耗材协议采购量进行确认。完成确认后,各医疗机构需导出并打印汇总表(汇总表由系统内自动生成),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后,于2025年2月21日17时前在系统中上传扫描版文件。

四、系统开放时间

2025年2月14日9时—2月21日17时。

五、工作要求

****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本次协议采购量确认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按要求对协议采购量进行确认,确保确认的数据真实、准确、要素齐全。具体操作方法请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

技术服务电话:010-****9338 010-****9686 01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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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医用耗材及企业信息变更公示(2025年第三批)

附件一:部分医用耗材及企业信息变更公示(2025年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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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要求,经企业主动申请,现下调39家企业的783条医用耗材的挂网价格,暂停14家企业55条医用耗材的采购资格。

附件:医用耗材挂网价格和采购资格调整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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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机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医用耗材阳光挂网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发〔2024〕19号)有关要求,我中心对2025年1月申报挂网的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进行了公示。现将经公示无异议的产品予以公布执行。

附件:2025年1月申报耗材挂网产品清单.xls

2025年1月申报试剂挂网产品清单.xlsx


国家



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及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拟开展中选产品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范围

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及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企业、中选企业自主选择的配送企业、通过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医疗机构。

二、操作方法

****医疗机构按照各省安排开展相关工作。

(一)确认配送关系。请中选企业及中选企业自主选择的配送企业登录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按照系统内操作手册完成配送关系确认工作。中选企业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平台;配送企业需****保障部门发放的账号登录平台,如前期已领取平台账号,可使用此账号登录平台,无需重复领取。

集中开展配送关系确认时间:2月13日至2月22日。

(二)查看协议采购量。请各中选企业登录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栏“人工耳蜗及外周支架填报管理”-“协议量查看”栏目,查看本企业中选产品系统的协议采购量。

协议采购量查看时间:2月13日至2月22日。

(三)签订三方协议。请协议签订各主体登录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按照系统内操作手册完成协议签订工作。

网上确认三方协议时间:2月13日至2月26日。

请各相关单位按时完成中选产品三方协议签订,确保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于2025年3月落地执行。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企业备货周期长,请各省指导企业扎实做好准备工作,确保中选结果于2025年5月如期落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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