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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区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2********652443D | 建设单位法人:金宝国 |
| 秋凤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松**路3609号 |
| ****中医药传承创**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3-Q8413-****医院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松**路3609号 |
| 经度:126.58935 纬度: 43.7750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26 |
| 吉市(丰)环建(表)字环建〔2024〕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7-0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3350 |
| 267.3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2********652443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22********652443D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 912********88949XW | 竣工时间:2024-01-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1-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2-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保小智--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36851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医院编制床位240张,职工人数200人,医院设有检验科、放射科、抢救室、急救室、体检中心、中医诊疗室等科室,****医院周围的居民进行医疗服务。 | 实际建设情况:医院编制床位240张,职工人数200人,医院设有检验科、放射科、抢救室、急救室、体检中心、中医诊疗室等科室,****医院周围的居民进行医疗服务。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为患者提供治疗服务 | 实际建设情况:为患者提供治疗服务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监测内容 本项目废水经门诊楼管线汇入污水站沉淀池,水质均质后进入消毒池进行消毒处理。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项目采用生化+次氯酸钠的方式进行消毒处理,医疗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NH3-N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等级标准,其它各项指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预处理标准,即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排入市政污水管线,****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验收监测时,污水站设有一个取样点,于此处采样点进行为期2天的采样,每天采样4次,采样后,交接给检验检测室进行检测,检测项目为:pH、BOD5、悬浮物、COD、氨氮、动植物油类、总氯、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总氰化物、粪大肠菌群。 2、废气监测内容 本项目采用集中供热,项目没有供热废气产生;项目设置食堂,食堂设置4个灶头;项目污水站产生污水处理臭气,主要污染物为氨和硫化氢,对污水站污水池加盖密封,采用生物除臭工艺和活性炭吸附装置,最终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同时本项目还产生少量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验收监测时,有组织排放废气在污水站处理装置废气处理前设置一个检测点,在污水站处理装置废气处理后排放口设1个监测点,监测项目为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监测频次为3次/天,连续监测2天;食堂油烟排气筒设有进口和出口两个监测点位,监测频次为3次/天,连续监测2天;无组织废气在污水站周界上风向设1个监测点,污水站周界下风向设3个监测点,监测项目为氨气、氯气、硫化氢、臭气浓度,监测频次为3次/天,连续监测2天。 3、噪声监测内容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医疗设备噪声、人群活动噪声,以及污水站加药泵产生的噪声,噪声源的降噪措施主要为:选购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的产生;采取安装消音器、加装减震垫;封闭厂房隔声。验收监测时,在项目厂区设置4个噪声监测点位,监测项目为昼、夜间厂界噪声,监测频率为1次/天,监测2天。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监测内容 本项目废水经门诊楼管线汇入污水站沉淀池,水质均质后进入消毒池进行消毒处理。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项目采用生化+次氯酸钠的方式进行消毒处理,医疗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NH3-N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等级标准,其它各项指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预处理标准,即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排入市政污水管线,****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验收监测时,污水站设有一个取样点,于此处采样点进行为期2天的采样,每天采样4次,采样后,交接给检验检测室进行检测,检测项目为:pH、BOD5、悬浮物、COD、氨氮、动植物油类、总氯、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总氰化物、粪大肠菌群。 2、废气监测内容 本项目采用集中供热,项目没有供热废气产生;项目设置食堂,食堂设置4个灶头;项目污水站产生污水处理臭气,主要污染物为氨和硫化氢,对污水站污水池加盖密封,采用生物除臭工艺和活性炭吸附装置,最终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同时本项目还产生少量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验收监测时,有组织排放废气在污水站处理装置废气处理前设置一个检测点,在污水站处理装置废气处理后排放口设1个监测点,监测项目为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监测频次为3次/天,连续监测2天;食堂油烟排气筒设有进口和出口两个监测点位,监测频次为3次/天,连续监测2天;无组织废气在污水站周界上风向设1个监测点,污水站周界下风向设3个监测点,监测项目为氨气、氯气、硫化氢、臭气浓度,监测频次为3次/天,连续监测2天。 3、噪声监测内容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医疗设备噪声、人群活动噪声,以及污水站加药泵产生的噪声,噪声源的降噪措施主要为:选购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的产生;采取安装消音器、加装减震垫;封闭厂房隔声。验收监测时,在项目厂区设置4个噪声监测点位,监测项目为昼、夜间厂界噪声,监测频率为1次/天,监测2天。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大气、地下水、土壤、噪声环境监测点位,开展自行监测,确保废气、地下水和噪声等污染物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大气、地下水、土壤、噪声环境监测点位,开展自行监测,确保废气、地下水和噪声等污染物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2.39 | 0 | 0 | 0 | 0 | 2.39 | 0 | |
| 0.0039 | 0 | 0.006 | 0 | 0 | 0.004 | 0 | |
| 0.0001 | 0 | 0.0011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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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污水处理站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标准限值;《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 B级标准限值 | 污水处理站主体位于设备用房一楼东北角(建筑面积80m2);集水井、调节池、应急池位于设备用房东侧地下(建筑面积150m2),控制设备位于地上操作间内建筑面积(10m2);本项目于设备用房负一层(建筑面积539.14m2)**一座5m3的调节池、一座5m3的沉淀池及一座 40m3的化粪池。将现有污水处理能力为 50m3/d 扩增至 75m3/d(实际增至95m3/d;根据吉环管字[2016]10号《****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建设变动超出30%属于重大变动。75+75×30%=97.5;95﹤97.5,所以不属于重大变动)。 | 污水处理站总排口:PH值为7.4-7.8,化学需氧量最大值为163mg/L,悬浮物最大值为37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值为57.6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最大值为0.049mg/L,粪大肠菌群最大值为3.4×103MPN/L,总氯最大值为2.83mg/L,石油类最大值为3.36mg/L,动植物油类最大值为2.51mg/L,总氰化物为未检出,监测结果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标准限值;监测氨氮最大值为5.10mg/L,监测结果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B级标准限值。 |
| 1 | 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 18483-2001 | 1.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加盖密闭,采用生物除臭法处理后,经活性炭吸附,最后经 30m 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2.中药加工过程产生异味,中药异味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 楼内通风管道于楼顶的排气口排放。 3.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为 75%)处理后经楼内专用排烟管道引至楼顶(28m)高空排放。 4.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经布置在设备用房的柴油发电机 自带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 5.浑浊带菌空气采用医疗设备自带的空气消毒机、紫外线 消毒等措施。 6.医疗废物暂存间、危废暂存间恶臭采用防漏胶袋打包密 封、定期清洁消毒、设置集气****处理站除 臭设施,采用生物除臭法处理后,经活性炭吸附,最后经 30m 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 1号油烟净化器出口排放最大值为0.26mg/m3,去除效率最小值为84.1%,2号油烟净化器出口排放最大值为0.25mg/m3,去除效率最小值为88.4%,监测结果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的标准要求。 | |
| 2 | 污水处理站排气筒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 1.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加盖密闭,采用生物除臭法处理后,经活性炭吸附,最后经 30m 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2.中药加工过程产生异味,中药异味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 楼内通风管道于楼顶的排气口排放。 3.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为 75%)处理后经楼内专用排烟管道引至楼顶(28m)高空排放。 4.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经布置在设备用房的柴油发电机 自带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 5.浑浊带菌空气采用医疗设备自带的空气消毒机、紫外线 消毒等措施。 6.医疗废物暂存间、危废暂存间恶臭采用防漏胶袋打包密 封、定期清洁消毒、设置集气****处理站除 臭设施,采用生物除臭法处理后,经活性炭吸附,最后经 30m 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 污水处理站排气筒出口氨气最大值为0.000335kg/h,硫化氢最大值为(0.000385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738,监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
| 1 | 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 | 污水处理站水泵噪声、中央空调噪声、柴油发电机、进出 车辆的车辆噪声和人群活动噪声等通过墙体隔声、减震基 础、降噪处理;加强人员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 | 厂界外东侧、南侧、西侧昼间噪声范围52dB(A)~53dB(A),夜间噪声范围42dB(A)~44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值的要求;厂界外北侧昼间噪声范围53dB(A)~54dB(A),夜间噪声范围42dB(A)~43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值的要求。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措施。落实一般固体废物中药渣、食堂的食物残渣、油烟净化器和隔油池产生的废油脂定期清理,装入密封严实的塑料袋中,集中收集后暂存在密闭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落实危险废物放入医疗废物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进行处理;废紫外线灯管、在线监测废液、废活性炭暂存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进行处理;污水处理设施污泥脱水后需加生石灰消毒,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进行处理。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处理处 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措施。落实一般固体废物中药渣、食堂的食物残渣、油烟净化器和隔油池产生的废油脂定期清理,装入密封严实的塑料袋中,集中收集后暂存在密闭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落实危险废物放入医疗废物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进行处理;废紫外线灯管、在线监测废液、废活性炭暂存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进行处理;污水处理设施污泥脱水后需加生石灰消毒,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进行处理。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处理处 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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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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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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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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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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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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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