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自治区****经济开发区**产业园**
建设规模及内容:
1、工业废盐、焚烧飞灰
项目建设一条3.5万t/a工业废盐**综合利用生产线;一条4.0万t/a焚烧飞灰**综合利用生产线;本生产线拟在现有厂区内建设,占地面积8137.5m2,总建筑面积为13060.5m
2。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危废接收系统、分析鉴别系统、贮存运输系统(占地1200m2的工业废盐仓库)、处置系统(裂解碳化预处理车间、**化处理车间、焚烧飞灰处理车间)、污染控制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监测和应急系统、燃气锅炉及相关配套设施。2、新型保温材料制造生产线
项目建设一条4.2万t/a新型保温材料制造生产线,因现有厂区占地不满足生产建设要求,本生产线拟在****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另选场地建设,占地面积66666.7m2,总建筑面积约为15200m2。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熔制楼一座、主车间一座、原料仓库一座、成品仓库一座及相关配套设施。
项目建设期限:2年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26571.66万元,项目单位自筹。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征地补偿、施工组织和管理、资金筹措和保障、拖欠农民工工资、生态环境、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等因素。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的防范化解措施:本项目建设单位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方案,并加强管理;建设单位应积极筹措资本金,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资金的筹措相关手续的办理,保证建设资金的及时到位;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2019年第724号)的规定实施,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征地补偿严格按照《****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92号)文件标准执行。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人:王芳
联系电话:153****3063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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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