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 称 | 关于****建设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 ||||||
| 索引号 | 有效性 | 现行有效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通告 |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
| 生成日期 | 2025-02-05 | 分类 |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 ||||
| 内容概述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5日-2月10日(5个工作日)。
政务中心:0906-****344
通讯地址:****区**路33****环境局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建设项目 | ****建设项目位于**地区**县杜热镇金宝村,项目区南、西侧现状均为空地,东侧为空地,隔空地东侧为乡村柏油路,项目****填埋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E88°36'1.6596"N46°30'52.822"。建设性质为**。 | 富****公司 | **市蓝白丽景****公司 | 主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600㎡厂房(包含150㎡破碎清洗车间、225㎡造粒车间和225㎡生产车间)、1座480㎡库房、1座500㎡半封闭堆棚、1栋440㎡办公生活及食堂区域,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道路等辅助公用工程。本项目建设3条造粒生产线、8条滴灌带生产线、2条水带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废 旧滴灌带、水带再生颗粒5100t,年产滴灌带2000t、水带2000t。 本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6464.0㎡,总建筑面积2020㎡,总投资8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3万元,占总投资的15.65%。 |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存放,对施工区及周围道路定期清扫,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大风天气禁止开展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封闭库房,废旧塑料设置半封闭原料堆棚,堆存期间采取苫盖措施,破碎过程湿式喷淋降尘设施等,生产车间加强通风,设置排风扇,厂界周边无组织粉尘、非甲烷总烃监测值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限值标准。厂界周边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1二级要求。设置集气罩(共13个)、造粒、滴灌带、水带生产过程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RCO)一体化装置处置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有组织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2024修改单)表4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规定的限值要求。食堂油烟通过烟净化器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收集于临时防渗沉淀池进行沉淀,上清液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排水管网,排入市政下水管网。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厂处理,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破碎、清洗废水排入循环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不外排;冷却水排入循环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分区防渗处理,防止对区域地下水造成污染。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夜间施工作业。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罩、消声器等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封闭生产车间、距离衰减等,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渣土尽量在场内周转,就地用于绿化、道路生态景观建设等,必须外运的弃土以及建筑垃圾应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应及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置。运营期清洗滴灌带时的分拣废物及水处理中的沉淀物(泥沙)集中收集后暂存于污泥干化池,****填埋场处置,不合格残次品及边角废料全部回收用于滴灌带再生料的加工,废滤网收集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清****填埋场,一般固废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分区分类暂存于危废贮存点,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危废的建设及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 克拉美丽气田2025年产能建设工程 | 项目位于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腹地克拉美丽气田,行政隶属于**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北距**县县城约200km,东距卡拉麦里****自然保护区约62km。中心地理坐标:E87°52'51.900",N45°16'58.390"。 | ****油田****公司 | ****研究院****公司 | 本次拟在克拉美丽气田部署8口采气井,其中直井2口、定向井2口、水平井4口;**采气井场8座,采气井口装置8座,单井采气管线22.4km,配套建设相应的供配电、通讯、仪表、防腐、消防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天然气产能32.5×104m3/d,凝析油产能0.95×104t/a。 项目性质:扩建。 项目总投资为8199.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9万元,占总投资的7.06%。 |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理规划占地面积,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不得随意扩大地表扰动范围。管线敷设时,管线施工作业宽度不得超过8m,开挖土石方应及时回填。 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对单井井场永久占地面积进行硬化处理,并按相关规定对植被损失进行生态经济补偿,**采气管线上方设置芦苇草方格。定期检查管线,及时更换老化、接口断裂管线。定期对单井采气管线、单井井场各设备进行巡检的阀门、设备,防止“跑、冒、滴、漏”的发生。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临时土方覆盖防尘网,逸散性材料运输采用苫布遮盖。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并加强机械、车辆的维护,施工期井场边界柴油机、发电机烟气排放的污染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道路、厂区洒水抑尘。选用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阀门等,定期对井场设备、阀门和管线等检查。井场无组织挥发的非甲烷总烃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的周界外无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浓度限值4.0mg/m3。 (三)落实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试压废水用于施工区洒水抑尘。混凝土养护废水自然蒸发。生活营地设临时防渗收集池用于收集生活污水,收集暂存后定期由吸污车清运至克拉玛****处理厂处理,不得外排。储层改造废水由****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标后回注油藏,不外排。施工期间井场柴油储罐、废水储罐、发电机、材料堆场、水基钻井岩屑专用方罐、生活污水收集池等区域均铺设2mm厚的HDPE防渗膜(渗透系数≤1×10-7cm/s);油基岩屑储罐区域铺设2mm厚的HDPE防渗膜(渗透系数≤1×10-10cm/s),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运营期加强对井场和管线附近的巡查,落地油浸染的土壤产生及时清理;受污染土壤检测须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筛选值第二类标准限值。井下作业废(液)水由****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须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的各项指标后回注油藏,不得外排;钻井采用下套管注水泥固井的完井方式进行水泥固井,水泥浆返至地面,封隔地层和水层,避免地下水环境污染。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各井场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井场设钻井液不落地设备,水基钻井岩屑、油基钻井岩屑采用同一套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处理。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分离出的水基钻井岩屑暂存于专用方罐中,委托第三方岩屑处置单位进行最终处置;分离出的油基钻井岩屑进入油基岩屑专用方罐后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施工结束后产生的沾油废防渗材料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严禁随意丢弃。建筑垃圾定期****填埋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定期清理至**市****填埋场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废防渗材料、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和事故状态下产生的落地油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中应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进行管理,转移过程应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