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园所食品安全管理,严防食源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维护师幼的合法权益,切实有效地改善幼儿的营养健康状况,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教体艺厅函[2024]39号)《**校园膳食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准教体发〔2025]5号)****体育局、市场监管局相关要求,结合我园食堂服务需要,经园委会、****小组研究决定采用邀标的方式,通过竞争性磋商,对2025年春季学期食材供应进行招商。各应标人仅可就项目中的一个项目进行投标,最多中标一个项目。
一、招标项目:
粮油类(米、面、油)、肉类、蔬菜、蛋类、奶类、调配品类(干姜、花椒、酱油、食用盐)、豆腐、水果干果。
二、供货期限:(2025年2月-2025年7月)
三、相关资质要求:
(一)具备齐全、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并且年审有效。
(二)有固定的实体经营场所,占地面积应当在30平方米以上,并且经营场所符合卫生要求,安全措施到位。
(三)经营人员应当具有有效的健康证。
(四)必****幼儿园提供相应的资质文件。
(五)以人为本、公益服务、社会责任明确的理念,愿意为师幼提供优质食品供应服务。
(六)具有独立承担相应责任的能力,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违法经营和投诉现象,信誉度较高,要有按要求及时进行物资配送的能力。
(七)能按时提供所配送食品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质检机构年度抽检报告、分批次生产厂家自检报告等。
(八)具有相适应的食品配送车辆,车辆箱体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消毒,并做到专车专用。严禁用食品配送车辆装运有毒有害,影响食品安全的物品。
(九)具有相应的贮存能力、其贮存(仓库)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要求。
(十)配送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强制性规定要求。
1.大米必须符合最新版本GB1354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面粉必须符合最新版本GB1355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3.食用油必须符合最新版本GB1536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4.肉类必须取得国家定点屠宰许可的资质,符合最新版本 CB2707标准,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肉质检验检疫证明。鲜鸡蛋必须符合CB2748标准。
(十一)必须严格执行签订的园所大宗食材采购协议;不得私自更换配送食品的种类,不得超范围配送食品;由于某种原因需退出园所大宗食材配送时,应当在做出退出决定的一个月前向园所提出书面申请。
(十二)供应商要无条件地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能够做到立即整改。
(十三)供应商要严格遵守采购协议和安全配送协议,教育主管部门、****管理部门将不定期对定点供应商和园所食堂进行抽查。抽检中发现有配送法律法规禁止的食材食品的,园所将立即终止协议,取消配送资格,以后不得再成为园所配送食材食品的企业。
四、供货商需提供材料:
(一)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1份;
(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
(三)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1份;
(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五)近两年内未受到过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的证明1或近期的征信记录1份;
(六)个人无犯罪记录;
(七)经营场所照片1份;
(八)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1份;
(九)食材报价单一份。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若投递资料存在不完整,将视作无效资料处理。
五、中标选择:
(****幼儿园将对报名(标)单位进行审核,采用竞性磋商的方式,选择综合条件最优、分类报价最低者为单个项的预中标单位。
(二)预中标单位需要****幼儿园实地考察确认符合要求。
(三)确定的中标单位****幼儿园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单个项目的中标单位。
六、供货商提供材料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2月14日2025年2月18日到****投送材料。
(二)联系电话:杨老师181****4588
(三)关于确定报名企业入围事宜另行通知。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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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