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家装厨卫销售经营主体:
为落实《商务部等6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的通知》、《2025年**自治区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实施方案》要求,更好实施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政策,现公开征集**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参与主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要求
(一)征集对象
依法在**市登记注册的家装类销售经营主体,能向消费者开具相关销售统一发票,具备和第三方服务平台对接能力。无不良记录,未被国家、省(自治区)、市有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在实施失信惩戒处罚期间。经营稳健,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货源充足、供应及时;具有规范的支付结算、出入库管理机制,交易全流程台账资料完整;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和制度规范。
(二)补贴范围
(1)装修材料类(10种):木地板、瓷砖、暖气片(含地暖、壁挂炉)、乳胶漆、壁纸、集成吊顶、集成墙板、石材、门、窗
(2)卫生洁具类(8种):浴室柜、面盆、浴缸、坐便器、水龙头、淋浴器、拖布池、洗菜池
(3)家具照明类(13种):床、床垫、床头柜、沙发、茶几、餐桌、餐椅、电视柜、衣柜、鞋柜、斗柜、儿童学习桌、灯具
(4)智能家居类(8种):智能床垫、智能马桶、智能门锁、智能照明、智能窗帘、智能晾衣架、可视门铃、安防监控
(5)居家适老化改造类(6大类):地面和门改造、卧室改造、如厕洗浴设备改造、厨房设备改造、物理环境改造、智能辅助产品(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
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须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顺序与要求一致)和电子版材料:
1.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企业规模、经营范围等方面的内容,提供2024年财务报表、月度/季度纳税申报表(增值税、所得税)(企业提供财务报表、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流水),并填写报名统计表(附件2)。
2.参与活动经营主体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如一家企业申请多个门店参与活动,则需要提供每个门店的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主体与生产企业签订的长期经销或代理协议,品牌经销商与品牌企业的授权书等(加盟****公司与门店的代理销售协议)。
4.申报主体经营门店场地租赁合同,如场地为自有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5.申报主体销售商品的品牌、型号、指导售价和2024年全年的销售记录。
6.申报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查询的信用报告截图。
7.申报主体计划配套家装厨卫“焕新”政府补贴开展的活动实施方案(盖章)
8.申报主体具备完善的家装厨卫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的售后服务体系的证明材料。
9.申报主体规范的支付结算、出入库管理机制,交易全流程台账资料。
10.申报主体参与家装厨卫“焕新”活动诚信承诺函(附件3),如企业名下多家门店参与活动,则每家门店法人代表均需要签订承诺函一并在申报材料中附上。
三、申报流程
(一)报名方式
有意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可向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报名资料(资料整理成册,纸质版和扫描件各两份,市、旗县区商务部门各一份),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报名统计表、报名资料和****商务局,市商务局进行复审并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企业。
(二)报名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2月21日。
(三)企业确定
本次征集的经营主体名单在完成审核公示前,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活动参与经营主体沿用2024年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参与企业,补贴范围按照2025年政策实施。
2024年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参与企业在本次征集活动结束后未重新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不参与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活动,撤销参与活动资格。征集活动结束后,市商务局对所有报名企业进行审核,确定最终参与经营主体名单,并向社会发布公示名单。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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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