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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自然**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管委会批准,****在****以挂牌方式出让4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位置、面积、批准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土地 用途 |
土地 面积 |
建设用地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挂牌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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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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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 |
****基地以南、进村路以西、扶贫产业示范园以北 |
工业 用地 |
净面积17.16亩 |
≥1.0 |
≥40 |
≤20 |
50 |
23万元/亩 |
390万元元 |
现状 出让 |
| 2025-2 |
后稷路以东、产业大道以南、孟杨路以北 |
工业 用地 |
净面积80.00亩 |
≥1.0 |
≥40 |
≤20 |
50 |
23万元/亩 |
18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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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3 |
自贸大街以北,杨青路以西,**路以南,高学路以东 |
科研 用地 |
净面积14.59亩 |
/ |
/ |
/ |
50 |
25万元/亩 |
3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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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4 |
****基地以南、高干渠以北 |
其他商服用地 |
净面积23.78亩 |
/ |
/ |
/ |
40 |
30万元/亩 |
7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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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地块实际面积以测绘成果为准、建设用地指标要求以规划条件书为准。
二、挂牌出让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9:00时至2025年3月20日17:00时,地点在****。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策性文件另有规定及经核实有闲置土地、在以前土地招拍挂出让中有违约行为的单位外,均可参加挂牌活动。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四、竞买申请与报名:
申请人可于2025年3月17日17:00时前(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到****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17:00时。竞买资格审核时间为:2025年3月10至2025年3月17日。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方可参加挂牌活动。
五、挂牌人按照竞买人的报价进行挂价(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且符合增价幅度),以最高挂价竞买人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得人的挂价即为成交价,成交价不含契税。****管委会规定征收。
六、确定竞得人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杨凌示范区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七、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在30个工作日内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到****与出让人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竞得人在该宗地交付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将无偿收回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九、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拒绝签订《杨凌示范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十、本次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3月17日,到****报名并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十一、账户及联系方式
1、户 名:杨****储备中心资金收缴专户
开户行:****公司**自贸试验区杨凌片区支行
账 号:102****38904
2、户 名:杨****储备中心资金户
开户行:建行**区支行
账 号:610********800000431
3、户 名:杨****储备中心土地储备资金专户
开户行:****银行****公司
账 号:270********010****2450
4、户 名:杨****储备中心
开户行:****银行杨凌****示范区分行
账 号:203********100****99581
****(杨凌**路东段**)
****(杨凌政务大厦一楼)
联 系 人:高朝国 联系电话:029-****2644
王彦玲 联系电话:029-****6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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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