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2025年度充电桩设备框架采购
补遗通知(1)(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不超过预计采购金额的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只收取现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实时转账的方式,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中交内部单位可提供行政保函。未及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予以废标。
(2)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公户以实时电汇的方式,汇至招标组织机构指定账户,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银行凭证(电汇回单)扫描件必须装入投标文件之中。标书代写
(3)银行转账: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实时转账的方式,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必须在摘要或者 转账汇款的描述中注明“保证金+本次招标编号。
户 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重****分行
账 号:310********00006666
行政保函: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行政保函原件邮寄至以下地址:标书代写
地址:**市**区华山中路2****基地
收件人:李林林
电话:153****5771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4项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现调整为: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中标人有串标、围标等违法投标行为的;
(4)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调整投标安排,并按时完成投标文件的提交。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各投标单位对本项目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