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幼儿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吉泰路20号1号楼06层01号
成交费率:3.1%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项目名称:****幼儿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项目 服务范围: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幼儿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项目,装修面积约为2300㎡,投资额约为140万元,包含内部装饰改造设计、外部改造设计、室内外强弱电及给排水改造设计等(具体以设计任务书为准)。本次设计招标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图审等后续相关服务工作内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从项目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彤、夏**、吴卫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秀山郡三期26栋301室(西门南侧门面房三层)招标代理部,联系电话:0555-****28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东苑小区内
联系方式:吴主任 电话:0555-****7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秀山郡三期26栋301室(西门南侧门面房三层)招标代理部
联系方式:赵工 电话: 0555-****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话: 0555-****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