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通知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5 年 02 月 17 日 |
| 标 题: | 《****坊风景名胜区红叶景区详细规划 (2024-2035年)》批后公布 | 发布日期: | 2025 年 02 月 17 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内容概述: | 《****坊风景名胜区红叶景区详细规划 (2024-2035年)》批后公布 | ||
《****坊风景名胜区红叶景区详细规划 (2024-2035年)》******厅批复同意,现根据有关法律要求,予以批后公布。
《****坊风景名胜区红叶景区详细规划
(2024-2035年)》
一、规划范围与面积
****坊风景名胜区位于**县西北部,****政府2002年审定公布的省级风景名胜区。红叶景区位于****坊风景名胜区西北部。本次规划范围为红叶景区主游览区(以下简称“规划区”),具体范围:北以**县与**市行政边界为界,南以银水**侧县道X044为界,东西两侧以**山两侧山脊线为界。规划区面积为233.37公顷。
二、性质定位
规划区是以黄栌红叶、岩溶地貌等自然**为风景特征,以摩崖造像等人文景观为内涵,以游览观光、文化探源、滨水游乐、休闲度假、民俗体验为主要功能的游览区。
规划区风景**特色可概括为:丛栌间柏,泼红嵌黛;摩崖古刻,梵韵千年;飞瀑幽潭,信流花深;神马昂首,崮姿霍然。
三、规划期限
近期:2024~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四、景观保护规划
严格落实上位总体规划要求,规划区涉及一级保护区85.31公顷,二级保护区100.47公顷,三级保护区47.59公顷。
本规划根据规划区的实际情况,按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要求,将规划区划分为“高敏感区”、“一般敏感区”和“低敏感区”三类。
高敏感区:严禁**与风景保护和游赏观光无关的建筑物,严重影响景观环境的建筑物应进行拆除;必要的景点建设要以审美观赏、文化体验、科普教育、科学考察等活动为主。
一般敏感区:限制与风景**保护和游览无关的建设,区内应以游赏项目为主,可以设置少量景点建筑和小规模的服务设施。
低敏感区:准许原有的土地利用方式与形态,可以安排相应的旅游设施,应控制其规模和内容。
五、风景游赏规划
1.游人容量
规划区日游人容量为10796人次/日,一年中可游览天数约为210天,年游人容量为227万人次。以日游人容量的2.0倍作为极限容量,则日极限游人容量为21592人次/日,年极限游人容量为454万人次。
2.规划结构
规划以“一带、三区、八景”为结构,串联多处景点和旅游服务设施。
一带:自****广场至红叶谷游览区北侧的中央景观带;
三区:包括红叶谷游览区、滨水长廊游览区两个游览区和****西两侧的生态涵养区;
八景:包括红叶欢歌、茶烟楸月、夜伴霜枫、浮泛花涧、谢叶芳林、竹林雅憩、红叶幽谷、神马怒翠等8个主题景观。
3.功能分区
根据景源特色,结合现状用地性质,将规划区划分为7个功能分区:入口形象展示区、幽谷花海观赏区、红叶枫情度假区、游乐活动体验区、****服务区、红叶谷游览区和山林生态涵养区。
六、旅游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在红叶景区****基地——****基地,提供游客服务、文化展示、住宿、餐饮等功能;****中心——****中心,包括售票、引导、咨询、保安急救、医疗、办公服务等功能;****服务部——****服务部、爱河服务部、****服务部、****服务部。通过上述设施的建设,整体满足规划区的游览服务需求。
七、游览交通规划
1.出入口规划
规划区共设1个出入口,为现状南出入口。规划对此处出入口进行改造提升,外来车辆直接进****停车场。
出入口应提升现状景观环境,设置省级风景名胜区徽志,使其成为风景名胜区重要的标志。出入口应结合风景名胜区的特点进行详细设计,突出风景名胜区特色。
2.道路规划
结合规划区具体情况,规划中尽可能地对景区现状道路进行利用、调整和完善,形成车行道—观光车专用道—游步道相结合的交通游览体系。加强各个景点间的交通联系,方便游人到达各景点进行游览。风景名胜区内部倡导低碳环保通行,车行道路主要供景区内部专用电瓶车及后勤保障车辆通行,社会车辆进入景区****停车场,游览景点主要以步行为主,辅以观光电瓶车,并于沿线配套建立健全的休憩点和服务设施等。
3.停车场规划
规划区内结合红叶欢歌景点,设置一处多功能场地,面积约20000平方米。日常游客量较少时,可作为林下休闲游赏场地,旅游高峰期,****停车场临时停车,车位约300个。
规划区共设置9处停靠站,****广场北停靠站、****酒店停靠站、茶烟楸月停靠站、浮泛潭停靠站、拓展场地停靠站、花海停靠站、枫源生态园停靠站、滑草场停靠站、枫香广场停靠站。
4.索道规划
****广场到红叶观景区的索道。索道长度约为450米。
八、基础工程规划
规划区日用水量约为507.40m3/d。规划区由**街道供水站供水,在规划区范围内,增设一处水处理设施(供水站),实现统一供水,确保用水安全和卫生,供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规定。
规划采用分流制排水体系。风景****基地、旅游点、居民点通过铺设污水管道,将****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雨水沿道路设明沟,就近排入河沟溪涧,或进行截流蓄水,使雨水能够科学地利用,补偿水源和用作灌溉。为有效利用降水并避免洪水冲击,景点周围及游览步道一侧(或两侧)设雨水明沟或暗沟。污水量按给水的85%计算,预测规划区污水量远期为431.29m3/d。
规划区用电负荷约为1694.69kW。规划区保持双电源供电。****广场东南侧已有一处现状10kV变电站,****广场、进山广场区域,各设置一处配电室。规划区内10kVYJV22-6/10kV和其他低压供电线YJV22-1kV直埋地下电缆敷设,以保证景观的良好视觉效果。同时将规划区内电力电缆管廊与道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为后期电缆敷设做好充分预留。
规划预留10部消防通讯专用电话,规划固定电话604部。预测区内移动通信业务总用户数为3489部。预测区内宽带网络、有线电视业务总用户数约为525户。
九、用地协调规划
1.各类用地规划
适当增加风景游赏用地,规划增设谢叶潭、乘水潭、浮泛潭、摭霜潭、影花潭等水体景观;增设浣花海等花海景观;增加林下拓展、儿童体验、水滑道等风景点用地。规划风景游赏用地面积为114.46公顷,约占规划区总用地的49.05%。
****基地、****中心、****酒店、谢叶居等旅游服务设施。规划旅游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5.10公顷,占规划区总用地的2.18%。
****车行道,梳理完善滨水长廊游览区游步道,****停车场、停靠站,观光车行道等;增设索道上站至唐摩崖造像登山游步道。规划交通与工程用地面积为10.34公顷,占规划区总用地的4.43%。
规划区内的林地、耕地和水域以保护为主,具有游赏功能的此类用地,划入风景游赏用地,但保持其原有用地性质不变;划入风景游赏用地的永久基本农田不改变其用地性质,仍用于发展粮食生产。
2.其他相关规划协调
(1)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
规划区位于**县西北部,距离**县**7.5公里,属于**街道管辖。规划与“三区三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了充分衔接,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与规划区范围不存在交叉重叠。
(2)与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衔接
总体规划中确定本规划范围内旅游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5.39公顷、风景游赏用地面积为109.06公顷、交通与工程用地面积为8.93公顷、居民社会用地面积为0.41公顷。本规划旅游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5.1公顷、风景游赏用地面积为114.33公顷、交通与工程用地面积为10.22公顷、居民社会用地面积为0.41公顷。规划区范围内建设用地面积均在总体规划控制范围内;由于本规划对景区内景源的挖掘与提升,风景游赏用地面积有所增加;交通与工程用地较总体规划增加了1.29公顷,增加的道路主要为位于滨水长廊游览区的步行游览路,多为石材铺装或木栈道,且位于景区的三级保护区,是有利于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发展的。
(3)耕地保护
规划区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约为2.08公顷,占规划区总面积的0.89%。涉及耕地保护目标7.07公顷,占规划区总面积的3.03%。本次规划新增旅游服务设施用地、交通与工程用地等建设用地均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具有游赏性的耕地部分划入风景游赏用地,但不改变其原有土地的用地性质。本规划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粮食安全。
(4)林地保护
对接**县国土第三次调查数据与林地一张图数据,严格保护林地和林木**。风景名胜区项目建设在占用林地时,应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林业局令第42号)、《******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审批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1〕125号)等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林地用途管制,禁止毁林开垦、挖塘等将林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的行为;禁止借地质灾害治理、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等项目名义非法占用林地进行采砂、采石、取土,不得为其办理占用林地许可手续。
(5)生态环境保护
规划区内涉及生态保护红线28.17公顷,落实《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做好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的实施协调,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落实规划的相关措施和要求。
(6)水**保护
落实《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水域岸线管理,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防御。严格保护河流、水体两侧10m蓝线范围内的河流及其支流的自然水体流向和岸线,包括沿河绿化,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因地制宜安排河湖管理保护控制带、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用途管制、规范处置涉水违建问题、推进河湖水域岸线生态修复、提升河湖水域岸线监管能力等方面。
十、建筑布局规划
规划将景区分为:入口形象展示区、幽谷花海观赏区、红叶枫情度假区、游乐活动体验区、****服务区、红叶谷游览区和山林生态涵养区7个功能分区,并在相应的功能区内配套相关建筑。
规划区内主要建筑布局如下:规划在入口形象展示区对现****中心进行提升。在幽谷花海观赏区设置茶烟楸月建筑群。红叶枫情度假区对露营场地进行整理,建设茶吧、小卖等服务设施,****酒店。在游乐活动体验区对枫源生态园建筑外立面及内部装修进行提升,建设旅宿设施——谢叶居、文化建筑——书叶轩。****服务区对现状闲置建筑及竹林红舍进行提升,闲置建筑融入餐饮、旅宿、售卖业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