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项目名称
| **机场2024年度4台纯电动行李传送带车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
项目地址
| **省**市 | 项目类型
货物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行业分类
| 航空运输业 |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拟招选一家供应商,负责4台纯电动行李传送带车的供货事宜。 |
公告名称
| **机场2024年度4台纯电动行李传送带车采购项目公告 | 公告发布媒体
**机场电子采购平台(https://bidding.****.com);**阳光采购平台(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02-17 11:00 |
公告信息
| 本项目拟招选一家供应商负责 4台纯电动行李传送带车的供货事宜。 |
公告附件
|
标段/包名称
| **机场2024年度4台纯电动行李传送带车采购项目 | 标段/包编号
****-001 |
报价方式
| 总价包干 | 采购控制价(元)
****000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启形式
线上开启 |
投标/响应文件
| 线上递交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 否 |
|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
| 否 |
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 |
|
交货期(天)
| 90 | 交货期说明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项目拟招选一家供应商,负责4台纯电动行李传送带车的供货事宜。 |
资格条件
| 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为拟投设备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证明文件: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格式自拟;若为销售代理商,须提供拟投设备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一品牌设备制造商和销售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仅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如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销售代理商有两家(含)以上持有同一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其投标文件均不予受理)。 3.投标人拟投同型号行李传送带车(散装货物装载机)参数信息须与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通告信息表》内容一致(证明文件:提供网站(https://adeqpt.****.cn/index.html)上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通告信息表》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或其制造商近年须具有不少于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范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2)合同内容:1台及以上拟投同型号行李传送带车的国内销售业绩; (3)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文件,合同中需清晰的反映合同双方(最终使用方须为民航系统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机场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航空公司、****公司等)、合同签订时间、车辆品牌、车辆型号、销售数量(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以上内容的,可以补充提供显示货物名称型号的结算发票等证明文件),如合同关键页无法体现以上内容,可提供业主证明做辅助证明,业主证明除上述内容还需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业主章,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5.投标人须信誉良好,不得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集团采购失信名单。(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n)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显示为0条记录,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结果截图显示“查询不到该企业”,视同未被列入失信惩戒企业名单;若未提供截图,则默认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不得违法分包。标书代写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2-17 11: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2025-03-11 09:00 |
质疑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 2025-03-04 09:00 |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2025-03-07 17:00 |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 2025-03-11 09:00 |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2025-03-11 09:00 |
文件获取地点
| **机场电子采购平台 |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 **机场电子采购平台 |
采购单位名称
| **** | 采购单位地址
**** |
联系人
| 钟先生 | 联系电话
0755-****6162 |
邮箱
| ****@qq.com |
|
联系人
| 钟先生 | 联系方式
0755-****61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