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县排水许可管理工作,全面实行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保障城镇排水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安全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和《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主**实际,现将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以下称排水许可证)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办证对象
在**县**规划区、椒园镇集镇及**片区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及从事工业、建筑、住宿、餐饮、医疗、教育、农贸市场等活动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均需办理排水许可证。
二、办证时间和地点
未开业的排水户在开业之前,已开业运转的排水户在2025年8月31日前,到**县**镇人民路129****中心(一楼综合窗口)申请办理排水许可证。
三、办证程序
(一)各排水户在办证之前,需对各自产权范围内的雨污水管网进行分流改造,改造符合规范的可以申请办理排水许可证。
(二)排水许可证办理程序为窗口受理—材料审查—现场勘验—合格的发放许可(发现错接、误接及预处理设施不合格等现象的,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发放许可证)。窗口咨询电话:0718-****493。
(三)排水许可证办理申报材料可查询**政务服务网(在切换区域和部门窗口进入**州—**县界面,进入办事服务—部门办事(选择按部门)—县住建局界面查看)。
(四)排水许可证办理网上申报流程为申请人在**政务服务网进行申请,依次进入**州—****住建局界面搜索“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在线办理—注册或登录鄂汇办账号,按要求提交信息和材料即可。
四、相关说明
(一)排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二)集中管理的建筑或者单位内有多个排水户的,由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申请办理排水许可证。
(三)各类在建建筑工程需要排水的,由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
(四)城镇居民排放生活污水不需要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
(五)对排水户未取得排水许可,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相关职能部门责令限期整改。
(六)自2025年9月1日起,对不按规定限期整改并办理排水许可的排水户,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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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