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汶川县杂谷脑河桑坪水电站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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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汶****水电站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7

****关于《汶****水电站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汶府公告〔202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省〈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4〕19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全县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政府和相关部门,拟定了《汶****水电站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本项目征地实施如遇上级批准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新规定,从其规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现状及面积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州**县威州镇铁邑村和新桥村,拟征收集体土地1.5409公顷,其中:农用地0.8895公顷,建设用地0.0341公顷,未利用地0.6173公顷。

二、征收土地目的

为保障**县基础设施建设和用电需求,用于汶****水电站项目工程建设。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执行**县区片综合地价,严格按照《****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文件标准执行。

(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征地涉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按《****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4〕190号)及有关规定标准直接对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兑现补偿。

四、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会保障:****农牧局****社保局测算为准。

五、委托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威州镇辖区内房屋及其附着物征收与补偿安置的具体工作(组织方案的公示及听证、协商补偿安置具体事宜、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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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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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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