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县高赵店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区红线内) |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1-410922-04-01-722628 | ||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 |
| 交易分类 | 工程建设-房建市政 | 行政监管单位 | 清****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 2025-02-17 15:33 | |||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项目名称:**县高赵店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区红线内);
2、项目编号:HNTCPY-2024-010;
二、变更原因及内容:
****一中标候选人:******公司,因******公司项目经理何大帅,突发家庭原因,无法到项目长期驻场,本着对项目负责对招标人负责的态度,经公司研究决定,****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根据招标文件及《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现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现变更内容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8136.41元
工期:180 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和规定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贾志忠
注册编号:豫 141********00506
业绩:安****办事处**宾馆家属院等17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2021年小区红线内)施工三标段
合同金额:****038.41 元
开竣工日期:2021 年 4 月 29 日-2023 年 1 月 16 日
三、公示期
2025年2月18 日至2025年2月20 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高昂
电 话:136****1234
地 址:**县人民路与和义路交叉口西北角
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冠军
电 话:189****6707
地 址:**市**区**大道199号
监督机构:清****办公室
联系人:吕阳
电话:166****3362
监督机构办公地址:**县人民路与和****住建局8楼
发布人 :****
发布时间: 2025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