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用机场**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采购单位:****委托****就**通用机场**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企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3.采购项目性质:****政府采购)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需求:
| 标项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工期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简要说明 |
| 1 |
**通用机场**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
1 |
项 |
合同签订后 60 个日历天内提交全部成果资料送审稿(含电子件和纸质文本)后按采购人的需求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取得批复文件、备案工作 |
80 |
详见招标文件 |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合同文本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领取方式:本项目不提供纸质资料,可通过邮件获取或现场报名(地址:**省文**大峃镇徐景花苑1幢1单元1204室),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交的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
②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多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
③****政府采购供应商报名登记表1张(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中所需证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或现场报名,经核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投标活动。
3、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4、采购文件合法获取途径:按照以上要求获取的采购文件为合法获取。招标文件公告附件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
5、其他资料报名成功后获取。
注:如果供应商未经过以上流程获取采购文件的,将不能参加后续的项目投标等流程。
四、提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3月11日9点30分(**时间)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磋商现场,乐采云(www.****.com)标书代写
地址:**省文**大峃镇徐景花苑1幢1单元(1204室)
开启时间:2025年3月11日 9点30分: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日历天。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文件在采购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文**大峃镇环城南路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5127
质疑联系人:徐显东
质疑联系方式:139****51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文**大峃镇徐景花苑1幢1单元(1204室);
传真:0577-****0100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忠芬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9688
质疑联系人:陈忠芬
质疑联系方式:138****9688
3.同级****管理部门
名称:****政府****办公室产权科
地址:****财政局大峃镇伯温路
传真:0577-****7902
联系人:魏卫珍
监督投诉电话:0577-****7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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