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发布时间:2025-02-13 15:51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停车场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书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2024年9月12日,我委以怀发改基础〔2024〕2号文件批复****停车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码:****),批复的估算总投资为14895.7万元。根据项目单位的申请及《概算审核报告》,核****停车场项目投资概算为14682.29万元(具体见附件),比估算总投资减少213.41万元。
二、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我委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概算、****建设局《关于的批复》(怀建函〔2024〕78号)等文件组织项目建设,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确保项目建设内容与可研批复保持一致、实际投资控制在概算以内。确需调整且将会突破概算总投资的,须事前向我委申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实施。今后,对主要因未经批准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建设方案和管理不善等主观原因造成超概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追责处理后,再按程序办理调概手续。
三、请项目单位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概算总投资。
四、请于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向我委报送该项目建设概算执行情况。我委将**有关部门采取现场核查或委托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概算总投资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适时组织项目后评价或绩效评价。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停车场项目概算总投资汇总表
****委员会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