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宁区县北新村政府公房一体化辅房修缮工程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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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房一体化辅房修缮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政府公房一体化辅房修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湖塘镇夏**路29号华东机电城8#楼10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2月28日0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政府公房一体化辅房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997.39元

采购需求:该项目主要对县北新村内15排、16排、17排、18排、19排、22排、24排、25排、27排、28排、29排、30排、31排、32排、33排等15排**和28幢、29幢等2幢五层宿舍楼进行周边管道管井改造,同时对约7000平米的外墙进行防水;另外对15排、17排、18排、19排、24排、25排、27排、28排、30排、31排、32 排、33排等12排政府公房一体化搭建的81户住户辅房进行修缮,修缮面积约2036平方米。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湖塘镇夏**路29号华东机电城8#楼10层1007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300元/份(现金缴纳)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2月28日09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湖塘镇夏**路29号华东机电城8#楼10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2月28日09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湖塘镇夏**路29号华东机电城8#楼10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资料

(1)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表(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使用)或授权委托书 (非法定代表人使用)。 (格式见附件2);

(3)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以上资料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两份)

2、磋商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方式:投标报名单位基本账户电汇、网银转账;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户名:****

账号:110********00019208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3)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保证金说明”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保证金缴纳时间以专用账户实际收到的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2025年2月27日16:00前到达。

②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网银等转账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汇款必须备注项目简称。

③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不得进入评标。

④电汇、网银等转账方式需将投****银行进账单、电子回单等)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以我单位实际收到的投标保证金为准。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恶意撤回转账的单位,致我单位未实际收到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将该行为视为招投标中弄虚作假行为。

(3)投标保证金退还

非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排名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注:招标失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应予以退还。再次组织招标时,各投标人须按规定重新缴纳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区延政中大道18-1号(水务大厦)

联系方式:0519-****6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湖塘镇夏**路29号华东机电城8#楼10楼

联系方式:0519-****0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工

电 话:0519-****0195

附件: 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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