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改革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2月10日 |
| 标 题:关于**县马江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浦发改经发〔2025〕3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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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批复**县马江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改善流域水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同意建设**县马江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项目代码:****)。
二、建设地点:**县小江街道、**街道、福旺镇、张黄镇、安石镇、**镇等6个乡镇(街道)的52****社区),共涉及370个自然村屯。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在**县马江河流域沿岸建设158套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其中无动力分散式设施31套,集中式设施127套),**污水处理设施总规模4605t/d,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约290km。
四、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工程建设方案。
五、请严格按照附件的招标事项意见表以及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开展工程招标工作。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9369.2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7793.7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81.45万元,预备费694.0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专项资金。
七、本项目批复有效期为2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只延期一次且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附件:招标事项意见表
****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237;****纪委****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987)
2025年2月10日
附件
招标事项意见表
项目名称:**县马江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项目单位:****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
| 设计 | √ | √ | √ | ||||
| **工程 | √ | √ | √ | ||||
| 监理 | √ | √ | √ | √ | |||
| 设备 | √ | √ | √ | ||||
| 情况说明:项目估算总投资9369.25万元,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委员会2018年第16号令)相关规定,其**工程单项投资估算超过400万元的招标标准,需采用招标方式;设计、监理、设备购置均达到招标条件,需采用招标方式;勘察未达到公开招标条件,可以不进行采用招标方式,****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