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家装厨卫经营主体:
为落实《****商务厅等15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自治区支持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拟组织开展2025年**市家装厨卫“焕新”活动。为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现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开征集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活动参与经营主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5年2月17日起至2月21日,逾期未申报者视为弃权。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征集:统一登记注册,销售家具类、厨卫洁具类、家装建材类、智能家居类、适老化产品类产品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
1.装修材料类(10种):木地板、瓷砖、暖气片(含地暖、壁挂炉)、乳胶漆、壁纸、集成吊顶、集成墙板、石材、门、窗
2.卫生洁具类(8种):浴室柜、面盆、浴缸、坐便器、水龙头、淋浴器、拖布池、洗菜池
3.家具照明类(13种):床、床垫、床头柜、沙发、茶几、餐桌、餐椅、电视柜、衣柜、鞋柜、斗柜、儿童学习桌、灯具
4.智能家居类(8种):智能床垫、智能马桶、智能门锁、智能照明、智能窗帘、智能晾衣架、可视门铃、安防监控
5.居家适老化改造类(6大类):地面和门改造、卧室改造、如厕洗浴设备改造、厨房设备改造、物理环境改造、 智能辅助产品(详细清单内容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1.合法经营且具备开展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活动条件的经营主体,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和营业执照。能向消费者开具相关销售统一发票,支付结算、出入库管理机制,交易全流程台账资料完整。具备与第三方服务平台对接能力,支持中国银联POS机刷卡支付功能。
2.具备的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对公账户、产品目录等须满足经营范围符合补贴目录,具备完善的商品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等综合服务能力,具备记录、统计有关销售信息的能力,能够按规定定期报送销售和补贴数据。
3.参与活动的销售经营主体要积极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加大家装厨卫“焕新”政策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家装厨卫“焕新”“进机关、进经营主体、进社区”等活动,****介绍所售商品对本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
4.诚信经营,安全规范,无不良记录,未被国家、自治区、**市有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在实施失信惩戒处罚期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近3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5.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接受社会各方监督和审计,积极协调处理补贴相关诉求纠纷,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综合处置能力,能够积极协调处理活动相关投诉。严禁骗取补贴资金及其他违法申领补贴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刷单、套现、提供虚假证件或发票、虚假交易等)。一经查实取消相关经营主体参与资格,向经营主体追回违规发放资金,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机关处理。
四、申报材料
1.**市家装厨卫“焕新”活动经营主体申请表(附件2)。
2.**市家装厨卫“焕新”活动经营主体承诺书(附件3)。
3.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经营主体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经营主体公章)。
4.经营主体2023年—2024年家装厨卫销售额证明(收银系统流水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5.国家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栏目资料查询结果(在https://www.****.cn/index.html下载打印)、“信用中国”网站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在(https://www.****.cn/下载打印)。
6.经营主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无重**全生产事故说明。
7.防范骗补、套补能力情况说明。
申报材料需编制目录,并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逐页加盖经营主体公章,同时扫描为PDF电子版存入光盘。
五、申报及审核流程
参与经营主体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新党政大楼1334室),****对申报经营主体的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对审核通过的市场主体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列入**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活动参与经营主体名单。
六、咨询电话
如有疑问,请咨询****电话:047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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