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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级网通信链路租用项目 (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7日
项目概况
**三级网通信链路租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区海**路76号君临大厦海河一侧裙楼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0日 14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三级网通信链路租用项目
预算金额:170.536万元
最高限价:170.536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实际使用之日起,一年期限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办公厅、****办公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标书代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提供2024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管理部门出具);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开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人若为授权代表开标时,须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书代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7日到 2025年02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海**路76号君临大厦海河一侧裙楼二楼)
方式:现场发售。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报名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标书代写
2025年03月10日 14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海**路76号君临大厦海河一侧裙楼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文件费缴费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缴费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 名 称:**** 开户行及账号:****营业部 150********338 纳税人识别号:****0104MA06TRP03X 二、质疑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人质疑受理: 1. 联系部门:**** 2. 联系地址:**市**区**南路30****广场2号楼 3. 联 系 人:史裕尧 4. 联系方式:022-****5979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南路30****广场2号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史裕尧 联系电话:022-****59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海**路76号君临大厦海河一侧裙楼二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胡静 联系电话:139****23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静
电 话:139****2396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标书代写
**** 2025年0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