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矶山工业区单元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草案已编制完成,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将《规划》向社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22日,为期30日。
二、公示方式
****政府网站:https://www.****.cn
三、公众意见反馈渠道
1.电子邮件:****@qq.com
2.邮寄地址:**省**市**县龙兴路467号
邮编:330400(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县矶山工业区单元详细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注:本征求意见稿为成果草案,所有数据和内容以最终批复为准。
联系电话:0792-****009
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30-17:30
特此公告
****
2024年11月22日
以下为规划内容:
一、项目名称:**县矶山工业区单元详细规划。
二、基本情况:本次规划范围为**县矶山工业区已批复城镇开发边界的范围(含城镇开发边界“开天窗”区域),西起永祥路,**兴旺路,北起沿江大道,南抵彭浪矶疏港通道,总规划面积约1166.55公顷。
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5〕第146号令)、《**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24版)、《**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023年1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四、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按照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的方式,强化问题导向,综合分析规划区内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策略,并落实上位规划的控制要求,明确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限、规划控制指标等。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县矶山工业区单元已批复城镇开发边界的范围(含城镇开发边界“开天窗”区域),总规划面积约1166.55公顷。
(2)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轴三区”的空间结构。
“一轴”:指以牛湖公路为载体的产业发展轴,是区域产业联动发展的重要脉络。
“三区”:指矶山工业区内三个重要工业片区。****园区内两个化工产业片区和长江一公里后退范围线内积极探索产业绿色化升级转型的长江经济带产业绿色转型区。
(3)用地布局
规划结合**码头安排**码头、物流仓储用地,在沿江一****工园区内集中安排三类工业用地,禁止在长**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园区和化工项目。规划三类工业用地面积801.90公顷,占总规划面积68.74%;二类工业用地面积86.80公顷,占总规划面积7.44%;二类物流仓储用地面积36.37公顷,占总规划面积3.12%。
(4)产业布局
矶山工业区产业定位为以基础化工和精细化工、生物医药、临港物流等为主导产业的长江****工园区。禁止在长**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流一公里范围内积极引导化工企业逐步搬离腾退。鼓励现有企业实施安全、环保、节能、信息化智能化、提升产品品质的技术改造项目。鼓励企业主动对接战略**产业,拓展高附加值新产品。支持现有企业结合自身产品与龙头企业产品向上下游延伸拓展。
(5)指标控制
按照规划管理的不同要求,分强制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两类,强制性指标包括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开发强度指标、建筑控制指标、交通控制指标;引导性指标包括土地使用兼容性、人口容量、建筑风格、建筑形式、建筑色彩等参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