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大道道路工程(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本工程于2025年2月14日****交易中心开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县**镇河滨西路63号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0593-****019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华建新村13栋 联系人: 刘女士 电 话: 0593-****999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县**大道道路工程(一期) 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如有时) 无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评分(如有时) 无 五、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无 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如有时)、执业资格证书名称、注册编号 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姓名:肖振炫 相关个人业绩:/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闽 235********33566 七、中标候选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时) 无 八、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以及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等 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2553.00 元 工期:总工期为27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 暂列金额:****036元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 彭世炉(组长)、钱庆刚、林新平、王怀斌、郑少清 十、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十一、公示其他内容 1.本项目K值为 9.06%。2.开标后,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共计3家,名单:[****公司, **省****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 3.根据****委员会关于印发《**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招标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10日。4.公示期内,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内容和要求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第七条的规定 。5.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联系电话:0593-****886。 十二、公示时间 2025年2月17日 至 2025年2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