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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展增发国债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托人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失信情况、熟悉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具备独立开展财政绩效评价****事务所、专业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
二、绩效评价内容:增发国债项目重点绩效评价。
| 序号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万元) |
| 1 |
水利局 |
**市**区**寺沟水毁基础设施修复项目 |
2850 |
| 2 |
住建局 |
**市**区春晖东路市政综合管网及配套工程项目 |
4928 |
| 3 |
执法局 |
**市**区**村雨污分流改造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
7895 |
| 4 |
交通局 |
**市**区水毁道路重建工程项目 |
9725 |
| 5 |
农业局 |
2024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 |
10527 |
| 6 |
卫健局 |
****卫生院、村卫生室灾后重建项目 |
525 |
| 7 |
自规局 |
**市**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
860 |
三、绩效评价期限:2025年2月24日-2025年4月20日。
四、预算控制价:7万元以内。
五、比选时间:请符合资质的意向单位于2025年2月21日下午17点前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信用情况(信用中国查询打印盖章)、报价单、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主评人)职称和执业资格证书、以往绩效评价业绩案例等相关****财政局309,或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163.com 。
****小组将综合考虑采购需求、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相当且报价最低等因素,货比三家确定受托机构。
联系人:张晓静;联系电话:****121
****
2025年2月17日